
这张图片是女友燕星拍摄的,是那一年她送给我的圣诞节的礼物.一看到这个礼物,我真有一种喜出望外的感觉,是因为在这座城市之里,因为一双鞋子的两个女人的亲近.我们都喜欢这种鞋子,又都在纽约不约而同地常穿这种鞋子.现在我将这张图片挂在了我一写东西就能看见的地方.
喜欢这种鞋子的,还有老朋友王舒,还有晓军,还有......有时一低头,不看人就先看到鞋子了,如果是在陌生的城市里,你还真有一种找到了同党的感觉.
许多年前,我离开了让我魂牵梦系水雾缭绕的城市雾都,在那个脏乱的火车站,我最后一次擦着我心爱的大头鞋,我告诉来送我的人,无论如何,我都永远是我,我不会变。
现在,我还是喜欢穿着大头鞋,不过早已不是原来的那一双,走南闯北,岁月如梭,原先的那双大头鞋早已破旧不堪了,甚至于我自己也如那双大头鞋一样,变得旧了,脸上多了些许沧桑,不那么爱笑了,不那么相信人了,也不那么容易被打动了,虽然我还是我,可那颗心却不再如原来那么单纯。
我的大头鞋也曾让我惹祸。那时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就是扬起一脚踢了一个男生,当然是他先不好的,可是那时人家也还单纯,人家也真的不至于犯多大错误,就是有点喜欢我吧,可我却让人家住了院,不知是不是真的踢坏了什么,反正当时他満地打滚了,我也赔了人家我当时根本也赔不出来的医药费,全靠一个小时候的朋友帮忙,才度过了一关,根本不敢与家里人说。就是因为这个,我也大大地出了名,男生们都说,少惹这个女生哟,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可是会踢人要你住院的。有时也遇到熟一点的男生与我开玩笑,说你不不会踢我吧?今天想起这事,我心里还是挺难过的,我和那个被我踢过的男生从此没有讲过话,虽然知道他在哪里,我想他也知道我在哪里,但是大头鞋的事成我们之间的一个阴影,他的错是什么都不重要了,而我的错是下手太狠了吧,我真的想对他说声对不起。
那些年,我穿着大头鞋走在海口的大街上是很别致的,至少和迎面而来的
office小姐成对比,特区的生活五光十色,灯红酒绿,而我却在自由的海口为自己营造了一种约束,我不介入那些豪华而始终保持自己的古朴,穿布衣、布鞋,穿大头鞋、穿汗衫,可是我的内心深处已不再纯一。许多人都在笑我,说多热的天呀,你怎么就是要穿这双大头鞋呢?我都是告诉他们,我的脚太娇嫩,不能露出来,说完自己先哈哈大笑。原来我是一个情感至上的理想主义者,现在我相信金钱在人们生活中的价值以及所能起到的平衡作用;原先以为男人总是了不起的,可以顶住要塌下来的天,现在放眼一看,顶着天的不乏女性,缩手缩脚的男人倒不少;原先总是以哥们情谊为重,现在则更重视事物本身的原则性,而且看淡了,想想人生不过如烟如幻,活着且活好吧,这样一来心中反而踏实了,所追求的目也却不再虚无,都是眼前看得见,摸得着的。
只是还不能将旧事从心中抹去,无论我在哪里生活,我总是能在瞬间就回忆起多年以前,我面对着南方的大山,泡在对大自然的自卑中那种伤感,那山用一种苍凉、肃穆的、无声无息的气息笼罩着我们,而我们却无法进入与大山溶为一体的境界,我不能够放弃写作,我只能面对逻辑的僵局,那时,我就知道我这一生注定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我不太可能在一个地方安安稳稳地站下来,投入那种常人都可想见的生活。
现在走是走出了山境了,象任何一个上路人一样,我很难把路本身当作要寻找的目标。我离开家的目的是为了寻找另一个家园,家的安宁给我造成了巨大的阴影,因此,我在每一段路上都找不到那种无限的感觉。在上海没有,在重庆没有,在北京没有,在海口也没有,得不到精神的输入和可供我依靠休息的路标,而我肩负着的早已远远超过了我所能承受的负担,我因此并不如我表现的那么潇洒,我因此而觉得自己是一个充满悲剧气息的人。我就是这么漂来漂去。
海口的生活让我真正忙碌起来,为了事业,更为了金钱,虽然对于挣钱的终极意义我并不明确,但没钱的日子实在不好过的教训却是深刻的。
我穿着大头鞋,去每一个地方逗留,去寻找我想要的东西,我没有变,我还是我。
可是,我的心灵却无止境地向外扩张着我的虚空,尽管这种美妙温柔的虚空里装满了古典式的情感,我想嘲讽现实却常常被现实愚弄,我想向外扩展个性而又在无论什么城市都无法自由地舒展,我在海口这个充满商战火焰的城市,却向往那种没有沉重没有伤感没有悲哀没有迷茫痛痛快快大步向前走的日子,这当然行不通。海口的日子给我很深的教训,也给了我一种新的梦想,它迫我孤守坚持着自己的主张,只是我的心灵已烙上许多洗不去的烙印,我知道自己,即使被装上了真的翅膀,大约也很难飞到那很辽阔很辽阔的地方。
那时我想,我还是会在这座炎热的城市生活下去的,对于别处我真的没有了想要去一去的欲望。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我就是这样在海口呆着,一个人的生活让我幸福,我那时写作的<<独自生活>>,都将在那座城市生活的独身女子们写成了一道城市的风景。那时我就想,我想会是这样,因为我已不再是从前那个害怕伤害的我了,风呼呼地吹着我,我仍会往前走。
我仍相信爱情,因此而寻找人们认为泡沫一般的东西,当然也充满了东方女性的怅惘,另一边,我也完全践踏了传统,喝酒泡咖啡馆泡酒吧热衷开
Party,完全自由地泡在泛西方的文化中。但我仍旧传统,我很明白女人的这些现代行为的价值,所以我使用它们也仅仅是一种行为的使用,它们跟我的内在编码完全是一整套错齿的编码,我必须使用它们来排遣自己的压抑,有些力量是间隔的,它们仅仅构成表面的明亮、热闹、痛快和欢乐,但我需要它来遮掩我的过去,遮掩了过去也就遮掩了冷清、孤独和可能笼罩的伤感,逃避自身黑暗的必需。我想扔掉过去,是因为不想再遭受那种心碎的折磨,当我明白整个过去的旧生活都远逝了时,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惊慌失措的伤感,我的整个心都被掏空了,所以我重视现在,我要保持现在的阳光对我永远的照耀,我弄不清这种丢弃究竟是什么,也许这只能是一种决心丢弃的形式,人人都有过去,即使远走他乡也摆脱不了的过去,因为过去是永远依附在人生命深处的东西,谁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把它割裂与肢解。
在海口这样一座城市里,我仍不能失去过去,好象一旦失去我就会变成没穿衣服的裸体一样不知所措,我过去的朋友都想知道我的现在,我现在的朋友又受不了老听我的过去,所以,那时在海口生活的的我经常一个人傻呼呼地没什么可说的。
如果不是遇到了文文,我想我有可能真的一直在海口就这么养老了。
遇到了文文,对于我自己的生活是一个大的改变,独自生活的风景我也不要了,俩个人又开始了乱跑的生活。仔细算来我和文文来纽约竟然已经六年了,而且六年来都没有动过窝,这对我个人来说真的是一个奇迹了,除了我成长的城市,纽约是目前我所居住的最长的城市。
在纽约的夏天里,女人们都喜欢露着脚趾头,就是天气刚有一点点热了,人们就开始迫不及待地脱下袜子,将脚趾头露了出来,并且在脚趾头上还涂上各种指甲油,画上花,很是让人赏心悦目哩!前几天有一个朋友突然问我,说你还穿大头鞋吗?我说穿呀!她可能是太吃惊了,说是在纽约哟。我就说,是啊,在纽约你穿什么和不穿什么都没有人管你,不过所不同的是,我会偶尔摩登一下,也露出脚趾头来的,因为太喜欢指甲油了。
我想我仍然会穿着我喜欢的大头鞋,在任何一个城市都是如此,我想我可能从来没有打算脱掉它换上新的什么鞋子,对于这种鞋子的喜爱可能与过去的生活有关,也可能在早期的作品中早就提到了不能忘记的鞋子,就是那篇小说<<穿白球鞋的女朋友>>。小说有原型是,她的死,让我一生不能脱下那双鞋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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