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凋谢的小花

(2006-01-22 12:46:37)
分类: 流水似的日子

  据美联社报道,美国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在117日判决同意一名年仅11岁的女童植物人哈蕾·珀特安乐死,让她“带着尊严死去”。她是谁呢?为什么一个小女生的安乐死要由法院来判决呢?

        原来,11岁的哈蕾来自马萨诸塞州的维斯特费尔德市,因为受到养父母的虐待殴打成为植物人。据警方称,她是在2005911日被送入医院,身上遭到严重踢打,脑部由球棒造成重伤。脑部和身上多数受伤。凶手就是她的养父母、姨妈霍丽·斯蒂克兰德和姨夫杰森·斯蒂克兰德。

  哈蕾的生母叫艾莉森·阿维勒特,她16岁就生下了哈蕾,在哈蕾仅4岁时,她的母亲就将她的抚养权交给斯蒂克兰德夫妇,因为她自己的男友曾对哈蕾实施过性侵犯。阿维勒特说,她对于法庭的判决感到很矛盾,不过她同意结束自己女儿的生命。

        这个女孩子只有11,却经历了这么多的事,完全不是我们能想到的,而本来这样的家庭出生的孩子,早就是一个社会问题,就是孩子生了一个孩子,自己也没有成年,又怎么能面对这个就算是成年人也不一定能应付得来的世界呢?

        当时,哈蕾入院后,她的抚养权归属该州的社会服务部门。因为医生确诊哈蕾已成为植物人,并且没有康复的希望,社会服务部门官员提出拔掉她的进食管,结束她短暂的生命。

  对此哈蕾的养父强烈表示反对,并向法院提交诉讼,要求承认自己作为哈蕾监护人的身份,并维持其生命。许多人相信他这么做不是为了赎罪,实际上,那个理由还有另外一个解释,那就是如果说哈蕾死了,她的养父的罪会加重上升为谋杀,但最高法院17日驳回了斯蒂克兰德的要求。因为小哈蕾已陷入无法康复的昏迷状态,大脑功能仅能维持存活状态,所以法庭在判决书中支持结束哈蕾生命的做法。

我们曾经讨论过是否要对这个小生命执行安乐死,可是事实上已不由得我们来讲,可怜的小生命在获得生命时,是由不得自己的,而在失去时,也同样不是自己的选择,就这样被别人决定了,摆布了,主宰了。

在讲到这则新闻时,心里的那种悲哀是无法言状的。11岁的生命,如花一样的年龄,这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我们对生命的尊重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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