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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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朋友,我很喜欢他,但他不知道。
尤其喜欢看他吃饭的样子,专注而快乐。他总会把我烧的菜吃个精光,然后伸伸懒腰,极为满足地说,好吃,好吃极了。我听了很受用,脸上也如空了的盘子般,泛着幸福的光。我开始觉得烧菜煮饭是一种活色生香的享受和快乐。
其实我的厨艺并不好,也就是能把饭菜煮熟而已,能把平淡无奇的饭菜吃出如此光景来,我觉得除了爱,便没有别的理由了。于是,我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也是喜欢我的,尽管目前我和他仍是朋友。
我还常常在“太监们”的眼皮下去相亲,相来相去,“太监们”给我下了一条评语:照你这样下去,将来准是个嫁不出去的姑娘。我为了不让自己中“魔咒”,就逼着自己和一个个陌生的男人试着来往。其中有一个,他来找我,眼看就要中午十二点了,他也没有要下楼吃饭的意思,我只好说我下楼买些菜,随便做点吃得了。他也不推辞。我三下五除二,做好了炸酱面。他漫不经心地吃了第一碗,我让他盛第二碗时,他却皱着眉头说,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发堵,感到恶心。我一听,差点把嘴里的面条喷了出来。我不知道是他心里难受还是我的面让他难受,总之,他的话让我难以接受,我随便找个理由把他给打发了。
由此,我更加喜欢那个总把我的饭菜吃个精光的他。
多日不见,他突然打来电话说,想吃你煮的粥了。我心灿若春花,却故意逗他,难道不想我?他嘻皮笑脸,由粥及人嘛。
没想到他会带一个女孩过来。他介绍说是他女朋友,不会烧菜煮饭,专门向我取经来了。我的心好似被人冷不防推进了悬崖,一下子空落起来。但我仍强颜欢笑,大男人主义啊,为什么你不做饭给她吃呢?他幡然醒悟,是呀,我也可以做呀。
看着他一脸懵懂的幸福,我忽然觉得爱情和胃根本没半点关系,谁说要想抓男人的心先要征服他的胃,这只不过是女人对自己以及对爱情本身不自信而已。爱情和婚姻同样需要磨合,不同的饮食习惯和口味也需要磨合,磨合期过后,要么彼此适应,要么一方兼容另一方。
我知道,以后谈朋友,我不会再在意我的饭菜是否合他的口味。因为,爱情和胃无关。
PS;此文原发《北京青年报》,相继被《新晚报》、《爱LOVE》杂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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