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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伪注问题——致《福建师范大学学报》林日杖先生

(2012-09-07 14:14:52)
标签:

杂谈

林先生:近好!

您寄来的让我审阅的《美国文化视野中的早期台湾形象》一文,早就收到了(从“稿件审阅意见书”上登记的相关信息可以看出,该文收稿日期是2012419日,您是428日寄出的,可见您处理效率相当之高;稿件“要求审毕日期”为619日。因为文稿是寄到法学院的,故可能辗转到我的手里,也许耽误了一些时日),至于一拖再拖、终于未能按期返回审阅意见,除了主观上的懒散外,也由于关于该文的一些问题,拿不准是否以及如何和您如实反馈。

首先,我在表示歉意的同时,也要对贵刊以及您本人的信任,深表感谢。

其次,对于贵刊率先推行并一直坚持的“同行专家匿名评审”这一用稿机制,表示钦佩,因为这是办好学术刊物的不二法门。

最后,我想就该文中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其涉嫌伪注的问题,坦率地和您交换一下自己的看法。

这些年来,由于学界有识之士对学术规范的提倡,因而,其成效之一就是学术论文的注释问题,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和作者的重视。从该文看,其注释也可谓不少。但是,目前随之又出现了一个突出的问题,即伪注。

所谓“伪注”,即假的注释。从目前的情形看,至少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把“转引”注为“直引”,即把本来是通过阅读他人论著而获得的材料、观点、数据等,直接引注,从而给人一种似乎是作者本人直接阅读原著而获得的假象。目前,这种情况相当普遍。

第二,把本来是转引自中文论著的资料、观点、数据等,直接加注为外文(以英文为主,还包括法、德、西、俄等外文),给人一种似乎是作者直接阅读原文论著而来的一种假象。这种情况也相当普遍。

出现这种本来是“转引自”而不如实注明的情况,其原因固然各种各样,但与作者本人不重视学术规范特别是引注规范是有直接关系的,这也暴露了我们在人才培养方面不注重方法论训练的现实窘况,还印证了学术素质养成教育的重要性、迫切性。

关于伪注问题,近年来学界多有讨论。其中,围绕《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发表的时任南京大学教授的一位作者的论文存在的伪注问题,林豩、周祥森、田畔等学者曾在学术批评网加以集中讨论(详见《博览群书》2003年第1期),在当时引起学界内外的极大反响。最近几年,李醒民教授等专门著文批评了此种学术流弊。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4年)以及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编、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王宁先生主编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也专门就伪注问题加以强调。现在,学界的基本共识是:伪注,系学术不端的主要类型之一。

就《美国文化视野中的早期台湾形象》而言,撇开其论题及其内容不论,单就注释而言,即很可能涉嫌伪注问题。我这么说的主要理由之一是:该文第3页、4页、5页、6页、7页、9页、10页、11页、12页、13页、14页、15页的注释中,出现了大量的1835年、1830年、1832年、1833年、1836年、1808年、1834年、1835年、1837年、1838年、1848年、1831年出版的著作或发表的文章。我现在没有百分之百的证据说该文作者都没有(或不可能)为写作该文而直接阅读这些近二百年发表或出版的英文文献,也不能百分之百地断言该文作者不能(或没有条件)看到这些古老的英文文献,但凭常识、直觉或者已有的案例判断,这些注释更大的可能性是转引文献,即从今人的著作中转引而来的。如果这个推断大致不差,那么,该文就极可能涉嫌在注释问题上弄虚作假,即伪注。

其实,在中国,做包括史学在内的人文社科学术研究,毋庸置疑,确实存在着文献引用的难题,对于外文文献,尤其如此。也就是由于这个缘故,“转引”即成为必要的一个注释环节。这样做,即在注释上加上“转引自”三个字,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做,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积极意义:

第一,   体现了作者实事求是的学术精神;

第二,   是对被转引著作及其作者或译者的劳动的尊重;

第三,客观上也转嫁了一种潜在的风险,就是说,因为是转引自现成的原作者往往是按其所需而引用的资料,故难免该资料有其不确定性、不完整性、不准确性、乃至错误(包括笔误、外文拼写错误、排版错误等)。换言之,实事求是地注明“转引”,并没有弱化作者的论文或著作的学术性。

毋宁说,如实注释,不仅体现了作者实事求是的学风和文风,而且对于矫正当前普遍浮躁的学风和抄袭风气、改良学术生态,是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学术影响的。

像贵刊这样的学术期刊,是学术论文发表的主要平台;像您这样的专家型的学术期刊编辑,本身就是“学术把关人”,既享有崇高的学术荣誉,也同时承担着重要的学术责任。要保障学术论文的质量(至少是防范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之作“出笼”),谈何容易?我觉得,认真对待注释问题,从防范伪注入手,也许是切实可行的策略之一。

以上想法,未必成熟,供您参考而已。

 

杨玉圣

201296 14:55

于法大逸夫楼办公室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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