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诉人李世洞和杨玉圣的(十二人)法律志愿者团队业已组成
(2012-01-30 21: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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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被上诉人李世洞和杨玉圣的(十二人)法律志愿者团队业已组成
时间:2012年1月29日 作者:杨玉圣(学术批评网创办人暨主持人)
来源:学术批评网
旷日持久的“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自2007年12月12日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后该院违背法律规定而未能按期结案、逾期以虚假的所谓合议庭的形式擅自裁定该夫妇撤诉;该夫妇在一周之内又在该院提起四个恶意诉讼;后经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11年由和平区人民法院先后四次公开开庭审理、2011年12月19日一审全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原告沈木珠张仲春夫妇不服一审判决,于2011年12月24日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鉴于我本人是沈木珠张仲春系列案四个案子的被告、李世洞教授是其中两个案子的(第一)被告,故我和李教授此番应对沈张上诉案可以依法委托12位代理人(其中四位代理李世洞教授,八位代理我本人)。
新年第一天,即2012年1月1日,我在学术批评网发布《著名女法学家沈木珠及其丈夫张仲春研究员提起四案上诉——“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进入“第二季”善后新阶段(特别征集法学家和律师友情代理被上诉人启事)》。1月10日,又在学术批评网上发布《“特别征集法学家和律师友情代理被上诉人”启事:为应对著名女法学家沈木珠及其丈夫张仲春研究员提起的系列上诉案而准备》。截止昨天,即1月28日,作为沈木珠张仲春夫妇系列案被上诉方的李世洞教授和我本人的12位代理人,业已全部就位。
这12位将在津以被上诉人的代理人身份而友情代理我方并志愿提供法律服务的12位友人,分别是:
沈兴政律师,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陈
廉
艾
宋绍富律师,北京市天坛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刘利祥律师,天津张颖律师事务所律师
孙新强教授,北航法学院副院长
谭汝为教授,天津师范大学教授
王
刘
明
(排名不分先后)
在此,我本人要对以上12位友人致以由衷的敬意和深切的谢忱。同时,也要感谢好友李有华律师、满运龙博士的热情帮助和大力支持。
201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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