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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怀:旁观者言——沈木珠教授夫妇诉李世洞教授、学术批评网案观感(之五)
时间:2007年12月25日
作者:郑明怀(广西工学院社会科学系) 来源:学术批评网
在对沈木珠教授夫妇诉李世洞教授、学术批评网案的几篇观感中,笔者对有些问题发表了一些浅见,而南财大法学院部分教授和副教授的《为了南京财经大学和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致徐从才校长的公开信》,则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笔者的部分分析。原来,金许成那篇文章揭发的事实只不过是冰山之一角,更严重的问题并不是重复发表、自我克隆。从该信中,还能看到更糟糕的事。
其一,写给校长的公开信没有用本名,这其实是意料之中的事,他们哪敢用本名呢?要知道,这些不敢署真名的还是部分教授和副教授,普通老师就可想而知了。不像笔者是外校的老师,根本就不要担心被沈木珠院长打击报复,但本校的老师就不一样了,只要沈木珠教授还是法学院的院长,那么该院的老师即使对其再怎么不满,也只能无可奈何,一言一行都得小心翼翼,而公开与院长叫板,按照我们社会的潜规则,那是相当不明智的,其结果很有可能是吃不了兜着走。
其二,姑且不论张仲春先生是不是曾经被深圳大学开除过公职、有没有资格做人民教师、有没有资格当一个教授,单就其不是法学院的在编教师而直接插手法学院事务,这样的事情就值得我们深思。因为是夫妻关系,近水楼台先得月,私下里吹吹枕边风或许是人之常情的话,但作为一个国贸学院的教师,公然干涉法学院“内政”,就有些荒唐了。
其三,“近年来至少购买了三套新房(不包括现在住的)以及新车”,如果这一指控属实的话,可以说沈木珠院长夫妇真是太有钱了。对于一对教授夫妻而言,有车有房,倒也不是新鲜事,即使有几套房产,只要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合法收入买的车、购的房,外人无从干涉。可是,沈木珠院长“利用掌握的公共资源,随意用学院资金公关、埋单,以此获得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再以此从法学院获取高额奖励。”也就是说,利用公共资源,变相谋取私利。作为一名法学院的院长和教授,应该比一般人更清楚这种行为的性质。笔者曾提到,重复发表论文可能与其科研立项、科研奖励等有关,其本质就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是一种滥用权力的行为。
其四,“在南财大法学院,只有为沈夫妻干活,才能成为其亲近的人。”果真如此的话,在南财大法学院,究竟是把老师当成什么呀?难道教师们是为院长夫妻打工的吗?当然,这种现象在学术界并不是个别现象,在不少学校也是如此。为院(系)领导干活,就可以在利益分配中分一杯羹,如课题申报、职称评审中领导就会帮助你,不为院系领导做事,那就注定会被边缘化。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之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了普通教师对院(系)领导的依附关系。因此,开展学术批评,不应该忽略这种现象。
“更重要的还要表明立场反对其对立面。”把法学院变成是自己的天下,也就罢了,还要教师表明立场,这样的事在高校虽非绝无仅有,但也绝对少见。如今已经是和谐社会的年代了,阶级斗争早已成为不堪回首的历史,竟然一个大学法学院的院长还会有如此按亲疏关系排队的行为,要教师表明对自己的立场,这实在天大的讽刺。有这样的院长掌舵,南财大法学院的人际关系还能融洽吗?还能和谐吗?
(感谢郑明怀先生惠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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