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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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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的遗憾与悲哀——读《国际法引论》有感

(2006-09-20 13:43:41)
分类: 读书笔记

 

  摆在我面前的这本《国际法引论》是已故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唯一的一本专著。王铁崖先生早年毕业于复旦和清华,后又到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进修。30年代回国后先后任教于武汉大学中央大学北京大学。文革结束后主持《国际法》统编教材工作,并长期担任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1997年,王铁崖先生当选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本书为其走马上任之前的作品,也是最后一部作品,可谓绝作。

  本来,先生有感于自己一生被浪费的时间太多,作为中国国际法学的掌门人,竟没有一部代表作,于是定下宏伟计划,要写作一部能够代表中国国际法学界学术水平,建构中国的国际法学学说的三卷本《王氏国际法》。除了《国际法引论》,还有《国际法总论》和《国际法个论》。遗憾的是,先生不幸于2003年辞世,《王氏国际法》竟成残本,不能不说是先生本人莫大的遗憾,中国国际法学界莫大的损失!

  不仅如此,先生于1995年主持翻译的外国法律文库之《奥本海国际法》,也因为先生的逝世而未能全部翻译完成,目前只出版了第一卷。《奥本海国际法》是公认的国际法经典,其第九版的修订者詹宁斯和瓦茨也是享有世界声誉的国际法学家,詹宁斯先生还曾经担任过国际法院的大法官。他们主持修订的第九版篇幅庞大,涉及诸多国际条约与实践,非王铁崖先生这等一代大家不足以完成将其翻译为中文的工作。

  法学知识是需要积累的。不仅是知识的积累,更是人生经验、法律实践经验的积累。窃以为,霍尔姆斯法官之名言:“法律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此之谓也。中国出任过国际大法官的几位先生,均有求学欧美的经历,又有多年的教学、科研和实务工作经验,更兼精通多国语言,是解放后这一代法律人望尘莫及的。由于49年后法学教育的荒废,这一代法律人先天营养不良。我认为目前中国国际法学界还没有人能够担负振兴中国国际法学的重任。也许,我们可以把希望寄托于80年后出生的这一代人,他们较少受传统思想的污染和束缚,又具备跨文化交流和沟通的有利条件,或许将来在他们中可以产生象王铁崖先生这样的大家!

  但我们不能等到几十年后另一个王铁崖的出现。我们现在需要做点什么。虽然,我们不可能完成《王氏国际法》,但完成先生未竟的事业——翻译《奥本海国际法》的工作,却是中国法律人可以也应该完成的。我觉得目前最合适的人选是邓正来先生。曾经在思想者博客看到邓正来先生的回忆性文字,称其与王铁崖先生有私淑之谊,我想,纪念故人的最好方式,应该是完成他未竟的事业吧!以邓正来先生翻译哈耶克作品的功力,做这件事应该是力所能及的。不知道邓先生是否有意给文坛留下一段伯牙子期的佳话?

  从王铁崖先生我又想到史久镛先生。作为第一个担任联合国国际法院院长的中国人,史久镛先生却和王铁崖先生一样,没有什么中文著作。这实在是可遗憾的事!我想,这或许有很多的原因,比如精力的问题,出版的问题。但对于一个国家,放任本国最优秀的法律人才撒手西去,而不能给其将毕生所学奉献给祖国和人民的机会,实在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如果有关部门能给王铁崖先生提供多一些方便和支持,也许《王氏国际法》不会夭折,《奥本海国际法》的翻译不会中断。(值得一提的是,《国际法引论》和《奥本海国际法》中文版的出版都是在国外有社会责任感和学术关怀的机构的资助下实现的!我很不解,我们国家真的这么穷么?穷到连支持本国最优秀的法学家出版学术著作的钱都没有?教育部到底把钱花到哪儿去了?)

  往者已矣,来者可追。王铁崖先生带着遗憾走了,留给我们一本未完成的《国际法》;史久镛先生已经八十多岁了!作为中国第一位国际法院院长,其学识和声望是无以伦比,毋庸置疑的。出任国际法院大法官已经是一名法律人莫大的荣誉了,何况被众多国际大法官推选出来的国际法院的院长。这是所有中国人的光荣,绝对比王军霞、刘翔夺冠更能增加中国的荣耀,更能代表中国的形象。但我在搜索史久镛先生的信息时,只搜到很少的一些网页。一个尊敬运动员甚于法学家的民族是可悲的!难道我们还要让史久镛先生带着遗憾离开吗?大师的遗憾,是这个民族的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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