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次行程虽经过成都,但却未安排在成都旅游。对于我这样的行走一族,未免有些遗憾。九寨沟出来后,下榻成都西藏饭店。接下来的行程是峨眉山和乐山,我对宗教没啥兴趣,于是向导游提出留在成都2天,等他们从乐山回来再跟团走。导游同意了,并体贴地给我换了单人间。同行的团友很暧昧,大概以为我留在成都看美女了。一起留下的还有Z教授,以及两位女团友。
18日早上睡了个大懒觉,八点才起床。到楼下餐厅用早餐。酒店的东西真的很难吃,糟践了成都美食的名头。
我们四人都办了熊猫金卡。拜金融危机和地震所赐,四川政府推出熊猫金卡,可以凭着这张卡免费参观11个著名景点,使我们这些爱好旅游的人得了实惠。
闲话休提。我们一行四人决定先游玩成都市内的景点,由武侯祠开始,沿着一环路顺时针进行,杜甫草堂
周四在大学城监考。中午接到羊城晚报时事版主任老冯的电话,约我就广州出台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一事发表评论。我请他把相关背景资料发到我的邮箱,并承诺晚上交稿。
回到家中,打开电脑,看了老冯发来的资料,也上网搜索了有关的评论,但遗憾的是,在广州市政府网站上,我并没有看到媒体大肆报道,誉为依法行政的里程碑的那个所谓规定。本来,行政自由裁量权就是一把双刃剑,其存在自有其必要性;然而行政权滥用也是不争的事实,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可谓顺天应民。但目前行政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似乎也不仅仅是细化行政处罚的标准所能解决的。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既需要事前的立法,更需要平行的监督和事后的惩治,并辅之以公务员的职业伦理与道德建设。但这些都是泛泛之论。时事评论的特点是有的放矢。如果连所谓的《规定》都没看到,为了评论而评论,无异于对读者的不负责任。我真的有点佩服那些记者和评论员的脸皮和勇气了。(其中似乎就有正义网的同仁)
于是,我电告老冯:如果不能提供那个《规

决定去九寨沟纯属偶然。本来预定今年暑假去新疆旅行,顺道拜访一下被发配边疆的老鹤,可是因为7月5日的骚乱,旅行社取消了组团。
于是我又想去江浙了。阿耿,江渚子,小山人家几位神交已久的博友,我都很想见一见。可是禁不住导游的哀告:因为骚乱旅行社损失惨重,如果我不参加他们推出的替代线路九寨峨眉7日游,她就要挨骂了。我这心里一软,就答应参加这个匆匆推出的九寨沟七日游了。并且我自己安慰自己:俺的博友遍天下,去四川说不定可以见到法博美男吴越兄呢。
7月14日下午5点半,乘坐旅游大巴杀到新白云国际机场,赶乘晚上七点的飞机。可是七点过去了,飞机没有来,八点过去了,飞机还是没有来。乘客们坐不住了,纷纷涌向登机口,要求机场工作人员给个说法。但机场工作人员除了道歉,对其他的事情一问三不知。直到9点左右,机场才通知说飞机因为机械故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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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来,据说,法学在中国开始吃香起来。你看,越来越多的法学家开始出任各种学会、研究会的会长;各级人大的主任、副主任;各级司法机构的院长、副院长。须知,以往这些机构一般是不让法学家染指的,——立法机关的首长不懂法,学术机构的头头不搞学问,这也是一大中国特色。然则吾人仍不由好奇:法学家当官,于中国法治何益?与中国民众何干? 凡事皆有利有弊。法学家当官,从积极的方面来看,的确可以从人才的角度改善中国的国家治理结构。建国以来的国家领导人,大多理工科出身,鲜有人文社科知识背景的。这与世界各国领导人,特别是发达国家领导人主要是人文社科出身大相径庭。尼克松、克林顿、卢武炫等都是法律系毕业,而普金也是经济学博士。对岸的台湾地区政治人物,马英 |
第二届珠三角法律博客大会已经落下帷幕,依依惜别各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博友之后,我的心里感到既轻松又惆怅。轻松是因为在各位博友以及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法律博客网的协助下,第二届珠三角法律博客大会得以成功举办,气氛也不错,博友们反映挺有收获,这让我这个发起人和主持人感到这些天的操劳没有白费;惆怅是因为由于我考虑的不周,使一些想参加此次博友聚会的博友没能参加,一些远道而来的博友没有得到很好的接待,在此我诚挚地向大家说声对不起,特别要向从香港专程赶来的阿康君,从深圳赶来的陈群大姐表示万分的歉意。
为了使今后的博友聚会有前车之鉴可循,阿康君特别叮嘱我一定要写个会议综述,我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提议,于是恭敬不如从命,决定从会议的筹备、会议进程、经验总结三个方面对本次珠三角法律博客聚会进行介绍,如有不足之处,请诸位博友在留言中补正。
一、
去年5月举办第
二、聚会进程
广州市检察院政治部组宣处处长丘灵,很有学者气质,咋一看像几年前的老鹤。(沙阳摄影)
因为习惯晚上看书,写作,我一般都是10点之后起床,洗漱之后早餐和午餐一块吃,用我喜爱的作家路遥的话说就是:我的白天从中午开始。但6月17日,我起得比往常早。七点多我就醒了。洗漱完后,因为带做律师的老婆参加,等她化妆花了半个小时。看着她精益求精地摆弄着那套复杂的工具,我不停地抱怨:“!”可是老婆一句话就把我噎住了:“ 还不是为了你?”呵呵,女为悦己者容,这真是女人的牢笼,男人的枷锁啊。
当我们赶到广外时,学堂和谢老师已经起床了。在清雅园喝过早茶,一行四人打的前往海珠区检察院。在这里我犯了一个严重错误:我用google搜索得知海珠区检察院位于海珠区同和中路,并在博客上用地图标示之。但实际上海珠区检察院已经搬到海珠区宝岗大道的新办公大楼了。这造成有些博友时间上的耽搁和金钱上的浪费,非常抱歉!——由此我也对所谓的高科技心怀芥蒂,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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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会场时,发现葛老师也走了。阿康老师虽然已经吐了两回,仍在坚持听博友发言。博友们兴致很高,发言很踊跃。看我回来,学堂宣布:“下面,由两次法博大会的召集人,知名法律博客修文辉老师发表重要讲话!”我诚惶诚恐,连忙更正:“我不是什么知名法律博客,更没有什么重要讲话,还是等博友们都讲完了我再讲两句。”但学堂兄坚持要我先讲,博友们也用掌声表示了鼓励,却之不恭,我只好站起来做了个主题发言。因为是即席的,事先没准备讲稿,这里只能凭记忆概述之。 我的发言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法律博客的精神,这是宏观的问题;二是法律博客的技术,这是微观的问题。我把法律博客的精神概括为十个字“自由、平等、理性、宽容、开放。”(1)自由。我认为法律博客的首要精神是自由。绝大多数人选择法律博客,就是因为它一定程度上能够满足我们在平面媒体上无法实现的表达自由。作为法律博客网站,如果不能满足博友的这个需求,可能会面临用户的流失。 我提出了一个自由度的竞争的概念。我认为 |
6月14日 多云
今天去图书馆参观2007广州原版外国法律图书展,带了几百块,打算购买几本原版的国际法著作或教材,没想到一看价格傻眼了,动辄几百上千块,买不起啊!无奈之下,把自己看中的一套剑桥刚出的国际法丛书登记下来,推荐广外图书馆购买。我自己挑来挑去,决定购买最实惠的一本书:
6月9日
今天仍然下雨,我仍然呆在家里看书。妻作了好吃的菜,一起吃饭很开心。我吃得很多。吃饭时妻又问我愿不愿意跟她过一辈子。这是个典型的女人的傻问题,她已经问过一千遍了。我总是回避回答这样的问题。妻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女人,这点她早就知道。正如我也知道自己并不是妻心目中理想的男人。要我保证说跟她过一辈子,我做不到。我不愿意骗她,我只能说:“如果不出什么意外,我可能到死都和你是夫妻。”
我有时候很奇怪:为什么我们都不是对方最喜欢的人却结婚了?她嫁的不是自己最爱的,我娶的也不是自己最爱的?也许,这就是爱情和婚姻的不同。爱情是追求完美的,自私的,感性的冲动;而婚姻是追求稳定的,包容的,理性的抉择。所以,最美丽的爱情往往是一个悲剧。如陆游与唐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