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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北京渔政规范放生活动的通告

(2014-03-18 17:32:12)
标签:

放生

佛教

文化

分类: 转载的文章
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关于依法放生水生生物的通告

    放生是渔业资源增殖方式之一,按照佛教教义,放生即是救赎生命、偿还宿债、以期灭罪消业、清除业障的一种手段。放生是通过人为手段向自然水域引入其他水生生物,按照所投放水域的生态环境和生物结构组成科学放生,不但可以完成放生者的夙愿,同时可以起到修复水域生态,保护自然环境的作用。但是,如果盲目放生,就很可能带来对水域有危害的物种,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目前,世界各地都存在着大量的外来物种入侵案例,在我国每年因外来物种入侵带来的生态、经济损失数额也同样让人触目惊心。比如,在我国云南滇池引入的水葫芦,由于其“疯长成灾”,水域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导致很多水生生物处于灭绝边缘,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用于清除水葫芦一项费用就达到5—10亿。为此,《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专门对渔业资源增殖、放生进行了规定,禁止随意放生。为了维护首都水域生态安全,创建和谐生态,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自然水域进行放生时,必须在当地渔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根据《北京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市自然水域放生的品种为青鱼、草鱼、鲢鳙鱼、鲤鱼、泥鳅、黄颡鱼。

三、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规定,放生品种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未在渔政部门监督和指导下进行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渔政监督管理站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

北京市农业局渔政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近日,发现有人在街边贩卖大鳄龟,声称修建地铁或道路施工时发现,专家提醒,此说法实属编造。大鳄龟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无证出售,禁止随意放生。如发现此类情况,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010-67272989

市渔政站规范监查水生生物放生行为 
北京渔政网 2011-7-21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单位和个人放生水生动物,尤其是佛教信众放生水生动物的监管,保障水域生态安全,市渔政站在放生活动的频发区的什刹海进行了宣传,向群众发放“科学放生水生生物依法维护水域生态”宣传手册,指导科学放生。并同北京市佛教协会进行了沟通,向他们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同商定其每逢农历初一、十五以及佛教重要节日组织的大型放生活动必须由渔政执法人员现场监管。7月19日是佛教“观世音菩萨的成道日”,市佛教协会组织了较大的集体放生活动,市渔政站依法对此次活动实施了全程监管,对放生品种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指定其在十三陵水库进行放生。下一步,市渔政站将在我市什刹海、大运河等放生活动较频繁的水域设立警示牌,在每个农历初一、十五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并计划组织放生人员参与我市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以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其他单位和个人放生水生动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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