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经的身心语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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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几日在博客里上传了慈成喇嘛发来的几张嘉绒闻思讲修院期末考试的照片,其中有辩经的几张照片。有的师兄说,照片中的学僧在辩经时姿态优美,但是不明白这些姿态的意义是什么?
辩经,是藏传佛教留给人们印象最深的特点之一。但是由于有语言障碍,所以外人往往不知道僧人们在说什么。我们在昌列寺多次看见过辩经,通常是一人或两人跏趺坐,然后有一人乃至多人站立,将披单裹在腰间,手拿念珠拍掌发问,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辩论什么,但是却可以感受到他们在辩经过程中的激昂。
我查阅过一些书籍的介绍,说辩经的每一个动作都有象征意义。上扬左手代表提起正见,向下击打右掌,代表降伏邪见。还有一种说法,左手往下拍,代表关闭三恶道之门;右手向上抬,代表将地狱里的众生接引到净土。
二手相击发出声响,有三层含义:1、一个巴掌拍不响,世间万法都是众缘合和的产物;2、掌声代表无常,一切都稍纵即逝;3、清脆的响声击醒我们心中的慈悲和智慧,驱走我们的恶念。
辩经,对学僧的要求很高。学僧要具备三要素:智慧具足、心机熟练、通晓经籍。为了防止在辩经过程中出现骄傲自满和辩论过失,因此规定了辩论者需具备七种美德:气度要轩昂、语气要温雅、话语不能伤人、道理要犀利、不懈不骄、不舍正理以行狡诈、成就自他两利等。
对于很多人来说,现在学藏语是有点吃力的。段师兄跟我说过,学习藏语让他深刻的领悟到什么是“折磨”。不过,我们知道一点简单的藏语,会有助于我们感受辩经的氛围,知道谁更胜一筹。
【堆!或:都!】——对,同意。
【基细?】——为什么?(这里是直接以反问的方式来强调自己不认同)
【马恰】——不一定 。
【刀!】——没错。
【刀玛珠!】——不成立!(反对对方的说词)
【察洞!】——虚有的错误,意思是根本没错!被对方说【察!】时,往往会顶回这句话。
问句的句尾有【饮比“玛”恰阿踏?】 :(某某道理)是不是“不”一定是这样?
【察吉!】:错一次!(动作:右手背拍左手心!)
【哦~察!】错!(你糗了,你完了)(指较为严重的一次矛盾错误。动作:右手背拍左手心!)
一般来说,传统的“辩经”会有两段式的过程,从缓慢的问答到十分激动的激辩。第一阶段“立者”会要“坐者”背出佛经论典的句子,一般都是最近几天上课的内容,如果是特殊的法会或活动,还要背出相关传承的经文句子。这阶段算是暖身动作,一般会先问几个题目,测试对方的基本实力。第二阶段,“立者”就会从刚刚所答的句子里找问题来“反问”,开始进行激辩。
辩经除了考验学僧所学知识的掌握,对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也是很大的考验。只有对佛教词义烂熟,理解教理的人,才能在辩论中左右逢源、口若悬河。
辩经的推导,基本上可分成「证明题」与「测验题」二类。证明题是以二轮推论法来证明一命题:当攻方提出基本命题后,守方于第一轮检验小前提,而后于第二轮检验大前提,最后将此中的衍生命题(以符号*标示)再给予检验。
以下举例说明(注意不要看睡着了)。
【实例】有人说:凡是无常,都是知觉。
攻方:凡是无常,都是知觉吗?
守方:同意。(要先确立守方的立场)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而不是知觉故。
说明:此处攻方找出诤由(有法、前陈):如,声。攻方的因含有前后二命题要成立:(1)声是无常;(2)声不是知觉。
守方:前因不成。
1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
守方:因不成。(第一轮检验小前提)
a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因不成。
b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因为是色蕴故。
守方:因不成。
c攻方:声,应是色蕴,因为是色蕴中的声故。
守方:因不成。
d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与声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总计同意)
d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吗?
守方:同意。
c攻方:声,应是色蕴吗?
守方:同意。
b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吗?
守方:同意。
a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吗?
守方:同意。(以上成立第一轮小前提)
1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因已许!
说明:因已许,指守方已同意此小前提。
守方:不遍。(第二轮检验大前提)
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应有遍,因为*所作性是无常的同义词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所作性是无常的同义词,则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a攻方:声,应是所作性,因为是已生的法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应有遍,因为*已生的法是所作性的定义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已生的法是所作性的定义,则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应有遍,因为依据定义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b攻方:声,应是已生的法,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应有遍,因为*色蕴是已生的法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色蕴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则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c攻方:声,应是色蕴,因为是色蕴中的声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应有遍,因为*声是色蕴的部分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声是色蕴的部分,则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应有遍,因为依据部分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d攻方:声,应是色蕴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
攻方:〔凡与声为一,都是色蕴中的声〕应有遍,因为依据同义词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成立*衍生命题)
1*攻方:所作性应是无常的同义词,因为《佛法》说:无常与所作性是同义词故。
守方:同意。
a*攻方:已生的法应是所作性的定义,因为《佛法》说:所作性的定义是已生的法故。
守方:同意。
b*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因为是已生的法中的色蕴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中的色蕴,因为与色蕴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与色蕴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色蕴应是已生的法的部分吗?
守方:同意。
c*攻方:声应是色蕴的部分,因为是色蕴的部分中的外色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色蕴的部分中的外色,因为是外色中的声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外色中的声,因为与声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声应是与声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声应是色蕴的部分吗?
守方:同意。(以上成立*衍生命题)
(总计同意)
d攻方:凡与声为一,都是色蕴中的声吗?
守方:同意。
c攻方:凡是色蕴中的声,都是色蕴吗?
守方:同意。
b攻方:凡是色蕴,都是已生的法吗?
守方:同意。
a攻方:凡是已生的法,都是所作性吗?
守方:同意。
1攻方:凡是所作性,都是无常吗?
守方:同意。(以上成立第二轮大前提)
1攻方:声,应是无常,因为是所作性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说明:周遍已许,指守方已同意此大前提。
守方:同意。(以上是前一个命题的二轮推论,下仿此)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而不是知觉故。前因已许!
守方:后因不成。
2攻方:声,应不是知觉,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
守方:不遍。(第一轮前已成立,今检验第二轮)
攻方:〔凡是色蕴,都不是知觉〕应有遍,因为*色蕴是与知觉相违故。
守方:不遍。
攻方:〔若色蕴与知觉是相违,则凡是色蕴,都不是知觉〕应有遍,因为依据相违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成立*衍生命题:)
2*攻方:色蕴,应是与知觉相违(的法),因为是与知觉相违的色蕴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与知觉相违的色蕴,因为与色蕴为一故。
守方:因不成。
攻方:色蕴,应是与色蕴为一,因为依据自身为一的公设故。
守方:同意。
攻方:色蕴,应是与知觉相违吗?
守方:同意。(以上成立*衍生命题)
(总计同意)
2攻方:凡是色蕴,都不是知觉吗?
守方:同意。(以上成立第二轮大前提)
2攻方:声,应不是知觉,因为是色蕴故。因已许!周遍已许!
守方:同意。(以上完成后一个命题的二轮推论)
(总结)
0攻方:凡是无常不都是知觉,因为声是无常而不是知觉故。因已许!
守方:同意。
攻方:完结!
上述的实例是以二轮推论法仔细地推算每一基本命题的小前提和大前提;这种推算或证明的过程虽嫌琐细,但是却符合今日数理科学的求证精神。此中也可以看到,为了成立自己的见解也必须引经据典,熟悉义理,因此,真理可以愈辩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