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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改革需要宽松的试错环境

(2018-07-09 07:46:48)

      最近,浙江某高职院校创业学院一名有7门功课不及格的学生,因创业表现优秀,最后学校研究破格给他如期毕业,还推荐该生参评浙江省优秀毕业生。这事一经该校创业学院副院长在一次电视采访中披露,引起舆论广泛关注。从笔者从网上看到的情况,这事儿争议甚大,持批评意见者居多,一是觉得学校这种作法与现行规定不符,对其他学生不够公平;二是觉得学校容易产生一种错误的导向,让学生忽视学业,等等。

的确,一个高校学生能否毕业,事关重大,理应严格执行事先制定的制度,因此,这个学校的作法从程序公平的角度,有明显瑕疵。舆论有关政策导向的批评,也不无道理。但是,笔者以为,中国高校积弊丛生,亟待扫陈除新,因此,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对各个高校在培养理念、培养模式等领域的创新改革举措,我们不妨多给一点宽容,给各高校多创造一点有利于试错的舆论环境,也非常必要。

尽管这所学校这次作法瑕疵明显,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这是一所职业院校的创业学院,学校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创业实践这个大方向是正确的,那位同学有7门课不及格,可能是该同学过多参与创业耽误所致,但以笔者在高校多年体会,这个问题往往比较复杂,许多专业课程设置本身不够合理,教学内容老套陈旧、教学方式单调,不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尤其考试方式死板,更无法全面评价学生对一门课程核心内容的掌握的真实水准。加之也有一些老师在成绩评定中有过多人为因素,送人情分者有之,给印象分者也有之,甚而恶意整治学生者也有之。有些课程的考试,学生提交的论文、答卷等完全达到及格标准,但也有老师因为学生曾缺课而有意给学生不及格,这样的规定的合理性,本身是值得反思的。教学的目的不外乎让学生掌握一门知识与技能,学生到堂上课,只是学习的一种手段,学生在考试中提交的内容如果达到合格标准,说明他对一门课程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是达到标准的,那么,以缺课为由给学生不及格,到底是维护教学的水准,还是维护教师的面子?

当然,这里所讲的,只是高校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我不了解这位同学7门课不能及格的具体原因,但是,作为一名职业院校创业学院的学生,如果真在创业中做出突出成绩,那这种优异的创业能力本身也是对他学习能力的一种评价,只要是学校充分征求意见,在校内形成共识,学校作为一种特例适度变通,可能利大于弊。

该校创业学院副院长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该校出台的新规定“学生可以用创业的业绩来申请某些课程免修、免听、甚至免考。”这个规定,在我看来,是给支持学生创业提供了具体的制度保障,在高校中,不同学科不同专业,课程教学应该体现不同的特点,同时,一个专业,针对不同的学生,也应该有因材施教的培养方法。课堂教学只是学习的一种手段,像职业院校创业学院的许多课程,的确应该提倡国际教育界通行的learning by doing(“做中学”),对于一些能力突出的学生,允许他们采用更适合他们自己情况,更多样的学习方式,可能更有利于实现既定的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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