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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读学校学生权利发型教育 |
作为一名临近退休的老教师,有时我挺郁闷:我利用在部队学会的理发技术,热心为全校学生服务,不仅没有得到好报,还落得个“刽子手”的骂名,这是怎么回事呢?
http://s5/mw690/4838a7fdgd850f72c5c44&690既然为学生理发是一桩好事,为什么得不得学生的欢迎,相反,学生还要在背后说我是“刽子手”呢?此事不得其解。后来我就找学生闲聊,问他们对我理发手艺的评价;得知他们根本就不希望我理发。他们有的是学歌星,故意留着长长的鬓角,有的是根据个人的脸型、喜好而留着长发,有的是为了张扬个性,追求时尚,到理发店染成黄头发,还的请造型师将自己的头发两边都剃光,像“阴阳头”似的。以上种种,学生喜欢这样做,而我们老师却看不惯,认为这不符合中学生的仪容,更像社会上的“混混”,影响了班级的整体形象。政教处以及班主任容不得这些现象的存在,下令要学生理发,以达到学校的整齐划一的要求。于是我就无意间充当了学生眼中的“刽子手”的角色,不管学生是否同意,毫不留情将学生剃成清一色的“标准头”。
面对学生给我起的“刽子手”绰号,我起初不仅很不理解,而且觉得很冤枉。最近我不断地反思,觉得是我有欠妥之处。我尊重学生,学生才会尊重我。我为学生理发有的没有尊重学生本人的愿意,说得严重一点是侵犯了学生个人的合法的权利啊!我们平时教育学生都说要“以人为本”,要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而尊重学生的权利应该是教育良知的底线,是最基本的要求。学生是一个有尊严、有人格的活生生的人,我们老师应该有尊重学生权利的自觉的、清醒的认识和意识,从而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成为文明的教育工作者。
我们平时总是一厢情愿替学生“着想”,主观武断的为学生“做主”,而忽略了学生的权利,自认为自己为学生好,而学生的权利微不足道。于是,在制定学校纪律时要求学生无条件的服从,上课要求按一定的坐姿坐好,逼着学生做作业,课文没有背出来不许回家,有时甚至连学生吃饭也要规定时间……我们在工作中自觉或不自觉地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利,长期以往,学生敢怒而不敢言,直接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事关千秋万代,老师在教育教学中要换位思考,多为学生着想,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要切实转变观念,尊重、维护学生的基本权利。从学校层面看,我们应该鼓励学生维权,应该倡导老师尊重学生的权利,只有形成这种良好的风气,才能树立教育的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