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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宪法”
《21世纪》:117年历史中,李家一直保持100%控股。作为第四代继承人,你如何看待家族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关系?
李惠森:在我看来,家族公司有四个角色:家族成员、股东、董事和管理层,许多家族公司最大的问题是:家族成员没有正确区分这四个角色。家族成员每天都在饭桌上召开家族公司董事会,因为他们既是股东,又是公司董事,甚至包揽管理者的角色。我们的家族在努力区分这四个角色。在我们看来,公司只是家族的一部分,我们关注家族怎么延续。我们目前有一个家族委员会,它领导李锦记集团、家族办公室和家族基金,委员会的核心成员有七人:我的父母以及我们五个兄弟姐妹,家族委员会每三个月开一次会,每次会议持续四天。在家族委员会上,我们不谈经营,主要讨论家族“宪法”、家族价值观,以及第三、第四代甚至是第五代的培训。
《21世纪》:你所谓的“家族宪法”是什么概念?
李惠森:这是家族成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借用“宪法”这个概念做比喻。比如,我们提出一条“宪法”是:第五代家族成员要先在家族外的公司工作3-5年,才能进入家族公司;应聘的程序和入职后的考核必须和非家族成员相同。如果一个家族公司的第五代成员从国外留学回来,就立刻擢升为家族公司的总经理,那么影响就很坏。每次确定新的准则后,第四代家族成员都要在该规定上签名,我们还要将这些信息传达给第五代。
《21世纪》:如何协调董事会的外来人员?
李惠森:我们家族委员会的核心成员,并没有完全进入董事会,比如我母亲与姐姐就不在董事会。目前,已经有两位非执行董事不是家族成员,其中一位是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退休高级合伙人,还有一位是香港贸易发展局的退休局长,他们也是公司内核委员会的成员。我们未来的规划是派家族的精英分子进入董事局去影响、保持家族控股,管理方面却要请市场上最棒的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