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斯科西斯拍美版《无间道》之前,据说只看过剧本,并没看电影。因此美版《无间道》的风格,确乎跟原著迥异。
刘德华跟梁朝伟的角色,是顽皮少年马特·达蒙跟大帅哥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扮演的。这两个帅气的家伙虽然长大了点,可还是太年轻了。初次见到银幕上的莱昂纳多,他扮演诗人兰波,把可怜的诗人魏尔伦一家搅得天翻地覆。魏尔伦初逢兰波,是在火车上,兰波如此美丽,像电光石火,诗人无法控制自己,只能不顾一切的抓住他,然后跟这电光石火般的美丽一道消失,一并毁灭。
马特·达蒙是个幸运的小家伙,跟本·阿佛莱特头一次合作写剧本,就得了奥斯卡最佳编剧小金人,得奖的时候兴奋不已,主持人只能用疼爱的口吻说:看起来我们把这个奖颁给了幼儿园大班的孩子。后来演《拯救大兵雷恩》,也是十几个生命去拯救的标准“美国之子”。
这样两个家伙扮演主角,怎么也不大像在“无间道”之中经受地狱般痛苦折磨的“卧底”。“卧底”的故事在美国不大流行,流行的都是特工间谍,007之类,神勇无比,斯皮尔伯格拍了部表现特工真实状态的《慕尼黑》,有普通人的情感、也略有“无间道”中的痛苦,就不大受欢迎。
看来一个地区的作品有一个地区的气质,“卧底”故事成为是香港电影救世主,可能跟香港人自身就有些“无间道”的生存感触有关,这样一个地区,中国人而在英国统治下,好不容易成了香港人,却又要拾回花了一百年才逐渐忘掉的身份,真的很像刘德华扮演的卧底:当用另一种身份活得久了,活得好了,可不可以,忘掉从前的自己?——结论是不可以,因为有人记得你是谁,并且要说出来。
也像梁朝伟的卧底:不愿意用这样的身份活一辈子,可以过回自己吗?——结论同样是不可以。记得你是谁的,不是已经死去,就是要杀死你。
身份认同的痛苦和不易,造就了港版“无间道”的悲剧感,却在美版中丧失殆尽。马丁·斯科西斯还原不了“无间道”之悲,所以索性癫狂起来:杰克·尼科尔森扮演曾志伟的角色,黑帮老大,戏分大大增强,疯癫有趣,而且居然也是个卧底,联邦调查局的卧底!还要把自己辛苦培养的马特·达蒙出卖给联邦调查局,于是被“儿子”马特·达蒙击毙。
莱昂纳多的上司毙命那一场,黑帮也有个家伙中枪,临死前险些揭穿莱昂纳多的身份。可是第二天尸体发现,电视台报道,才发现他居然也是个卧底!
美版《无间道》可以换个通俗点的名字:人人都是卧底。
人人都在用双重身份生活,并且试图揭穿别人的身份。卧底成了时髦的生存方式,因此没有了身份认同之悲,却有错综复杂的性命之虞:马特·达蒙杀了能揭穿他身份的所有人,却被莱昂纳多另外一个上司最终击毙,所有的卧底都死了,活下去的是个负责安排“卧底”、满口脏话的警官。
他活着,他的假期结束了,他还会继续安排无数的“卧底”,继续“人人都是卧底”的疯癫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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