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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打开该文件的权限,请与文件所有者或管理员联系以获得相应权限。”

(2012-06-20 23:58:20)
标签:

所有权

对话框

确定

单击

属性

杂谈

分类: 电脑数码笔记
参考:
1,右键单击你要更改的文件,打开属性对话框。
2,按顺序单击 安全>高级>所有者>编辑>Administrators,确定并关闭属性对话框即获取该文件的所有权。
3,再次单击右键打开属性对话框,依次单击 安全>高级>编辑>,双击Administrators>单击“完全控制”,确定并关闭属性对话框即获取了完全控制权。
或者:
①右击要删除的文件夹或文件——属性——安全——高级——所有者。
②再点编辑——继续——其他用户或组,在输入选择的对象名称里面输入你的当前登录用户名(也可点高级——立即查找,选择你的用户名,确定)。
③选择“替换子容器和对象的所有者”,不选择这个的话,我们就只有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并没有其子文件夹和里面的文件的所有权(如果只是删除单个文件可省略此选择),然后应用——确定。这样我们就拥有了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因为之前这个文件夹的所有权是属于System,并不属于我们。
④再点权限——编辑——添加,把你的用户名填入(或者用高级——立即查找,确定),再点击你的用户名——编辑,把“完全控制/允许”那个打勾,确定。
⑤再把“使用可从此对象继承的权限替换所有后代上现有的可继承权限”打勾。这个不打勾你就只有外面那文件夹权限,里面的文件夹还是不能“完全控制”。
⑥然后点应用——确定——确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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