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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客说

(2010-03-05 0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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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日子

杂谈

台客说 正式开始情色短篇:P

 

看《明日风尚》别册,讲已故收藏家王传襄先生的文字,里面提到从前有人许愿出钱印经,几百册置放在庙内供人自取(这样的小册子我也曾在古刹中拿过,没看通,落在哪家小旅馆的床头了)。这类的善本书后却有写“如不看转送人”。初看有些逗乐,转头想,又环保又利于传播,担当得起“精妙”二字。

文中还讲,后来王老先生所著《髹饰录解说》初印本被拍卖上千元,其内容是漆工艺,但买的人一定不是漆工,不如“不看,转送人”,阅毕微笑。

 

 

自己是从不收藏的,最大原因乃无耐性,下不了钻研功夫。

以前收集过汽水罐子,从不过问厂家年代,唯一了解的亚特兰大奥运版可乐瓶还是海外亲戚以为我搞“收藏”赠送的,现在混于书架最高处吃灰。但我认定自己是收藏故事的人——小说,漫画,电影电视,话剧,报刊,再久远的书和碟都不舍得扔,因为有故事——文本自身的故事和当时购买的故事交融,怎么能放手?

凡是花了钱的,总会看过读完,也许三、五日后就忘干净,不怕,至少记得读过。玩豆瓣的好处便是常常见到旧时读物影视,自己在脑海中搜刮贴好标签的盒子,打开却空空如也。那时又感慨又无奈,岁月神偷妙手空空,比小李飞刀更精确。

 

 

隔上一年半载,总会遇见个别失眠夜,心里乱如蚁窝,偏偏案头书纸失了吸引力,于是开箱倒柜,把玩生命片段留下的屑硝。

记得抽屉里那堆旧物中有一打初中同学的团员证,贴好照片写妥生辰,取出细看。如果看到哪位生日将近,又苦无联络方式,只有对着证件轻唱生日歌了。

 

 

聊天时很多人愿意谈论的是幼时吃食。

以年代划分,七十年代满脑袋是鸡蛋土豆小蒸包,饱肚子第一,味道第二。

八十年代生则争论麦当劳肯德基的薯条哪个好吃,公仔面和汉堡谁更不健康。

到了九十年代,创意餐厅加私房菜都斗不过手中的PSP,食物不要紧,游戏才是真。

 

 

正往电脑上抄写BLOG 文,突然想起一事,转头问小巴:“你第一次正式做菜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做?做了什么?”

“我记得啊,老爸老妈去乡下,切了肉丝青椒丝,我把米饭煮成了稀饭,不过炒菜还是很充成功的:)”

一贯得意又有点小炫耀的回答。

我则不同,是被迫而做。做饭从小都有学,从泡方便面开始,慢慢炒个鸡蛋土豆丝,但肉菜没怎么练习。到十三岁那年,老妈突然腰病发作入院,老爸例牌工作繁忙无暇理会我和老哥,于是两人通力合作,买菜做饭,居然就那么混过两个月,顿顿花样不重,还在家里摆酒席招待同学,七菜一汤,毫不含糊。

我的回答似乎也有些小炫耀……

说真的,现在回想,那时烧出的味道一定一般,因为放姜蒜,看火候,腌制肉品,这些都是21世纪开始才晓得,当时估计就是烧熟,炸透,加上无限供应的碳酸饮料,糊弄得那些参加过宴会的旧相识们现在提起,仍说好吃。

 

 

上面写些与食物有关的文字是因为手上正在读李子玉的《细味》,里面除了食物,更多的是亲情。说到她外婆仙逝后,被化妆师傅化得双腮红润很多,让她见了安心不少。我也有这样的经验——是最好的朋友鹏,出事故死去,据说面容多有损坏,等追悼会时看向遗体,整个头颅被化妆品弄得竟不似他本人,搞得我一直无法投入悲伤,觉得躺的不是那个黝黑皮肤性子直爽的家伙。

因为这个早早挂掉的家伙,我到现在一直无法在K房里唱学友哥的《只有你不知道》。

那是他唯一在公开场合唱过的歌。当时他已经喝醉,凌晨三点被我和老哥拖下的士后坚持要去见一个当时暗恋的同学,不让他去,他就一直唱歌,挣扎。我们施展好一顿拳脚才制服他这个大情人,拖回宿处,第二天他醒来,说怎么全身酸疼呢?这问题引发哄堂大笑。

时移事往,唯剩唏嘘。

 

 

大年初一那天,也是情人节,晚上一个人骑车出去转,看到马路对面等红灯的两个卖烤白薯的青年男女。俩人推着的汽油桶上,白薯已经烤得焦黄干瘪,给了我是断不会买的。但他们二人满脸微笑,却又觉得买个来尝尝也不坏。那味道一定是甜的,还可给个雅号“情人薯”。

但红灯过后,我却骑车往想反方向去,与他们越离越远。

很多时候,浪漫只存在于脑海,是所有人的悲哀。

 

 

最近几日换了眼镜。

一直都戴不习惯黑框眼镜,戴上感觉很滑稽不说,凭添的粗框挡在眼前,让我头一回意识到眼镜的存在。最初两日,坐下就陷入昏睡,象被催眠,更糟的是每每如厕完事,被镜子里的陌生人吓到。后来坐在有窗的座位上看外面行人,偶尔也看自己,突然就乐了,觉得已经老朽,接受不了新鲜事物,特别是新鲜的自己。

 

 

小巴和叉叉在网上给龙凤胎选衣,突然叉叉转头说:“我现在挑衣服百无禁忌,想打扮儿子就打扮儿子,想打扮女儿就打扮女儿。”

我想这就是龙凤胎家长的自豪,哪里象我和老哥,老大的打扮就是老二的打扮,同红同黑同蓝同白,谁也突出不来。难怪长大后一个选择做潮人,另一个选择当台客。

 

 

舍伍德·安德森在《暗笑》里有种观点,认为体格粗壮的人不适合谈论艺术,因为艺术是非常注重细节的事物,适合体质嬴弱的美少年们围坐一圈进行探讨。于是也终于解释了为什么我也很少与人正儿八经地谈论艺术。

太胖的人做不了合格的文艺青年。

 

 

我想自己是有些老派作风,喜欢下笨功夫的人与事,对捷径总生出抗拒心理,怕走不通出危险。可我又常常忍不住加些花哨,比如画画时,一根线条可以表达的,我总愿再添一笔,有时更加些恶趣味,留下只有自己明白的细节供日后逍遥。

看,人可以认识自己的局限性,改正却难过登天。唯有不停提醒自己的同时,手里握好刀子随时削割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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