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两个礼拜,就是跟曹和雷,还有起子去海边的前一天晚上,曹来我这里修电脑。到凌晨两点多,电脑在杀毒,我们出去吃消夜。
下楼后在小区里走,有只流浪猫跟出来,叫,我们停下唤它,它居然过来,任我们抚摩,不逃。
“这猫一定是被人养过。”曹说。
曹家里现在养了两只猫,都超过十年,而且全是他在外面拣回去的。对付流浪猫他算有心得。
逗了它一会儿我们就出小区,吃完消夜回来已经快四点,走到一半发现这家伙又钻出来,绕着我们转。我们都心软了。
“怎样,要不要……”曹问我。
“哎呀,不知道能不能养得了呢,你肯定不能再养,我工作室就我一个,不大合适吧?”
“对呀,养的话责任重大。”曹同意。
可我们就是狠不下心——坐在楼门口抽烟,它在我脚下蹭。
“这样,如果它跟我们上楼,就当有缘。”我说。
……
结果,就跟上来了。
然后给它洗澡,我去敲一个号称24小时开门的宠物门诊,可惜没人。去7-11买牛奶和蛋糕,80%被曹吃掉,其他喂猫。不知道叫它什么,就先叫咪咪。
第二天去买回除虱项圈和猫沙,曹带些猫粮,放两盘水,然后出发去海边。
再回来,那猫叫得凄惨,以为是没吃的了,结果发现不是——它寂寞极了,想找人玩。
没见过这么粘人的猫,也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小(但我以前照料自家母猫生过三胎,也没见过有猫离不开人的例子),总是要有人陪。我一做稿就安静,它却到处乱跑,还叫唤,又抓我的脚趾啃……
只好关它禁闭,然后开音乐不理会它。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喝水喝水。
这家伙跑得欢,吃得猛,喝得快,拉得多。
一大袋子猫沙,几天功夫就用得差不多了。
少有的能安静下来的照片,下午阳光很好,市内开空调,舒坦。
看着自己的影子发呆?
不过它的确能认得出自己——抱着去厕所的镜子前,它会伸头去舔镜中的自己。
下一秒钟就扑过来咬我的手指。
淘气小霸王。
不知道从那里翻出来的眼睛布,让它拿来练摔交。
“你要是不听话,我就把你变成猫饼干!”
晚上临走前再陪它玩一阵。
曹来看它,带了一整袋猫粮。
这人是经验丰富,随手团一张废纸,逗得它到处窜。
因为要去广州做漫展,把它放去革命那里寄养。革命是个爱猫狂,以前在旧公司,仓库里跑来怀孕的母猫,生下四只小猫,再加上后来跑来的猫爸爸,共六只,全都由革命一手喂大。吃饭的时候只见他忙里忙外地张罗猫食,也带动我们捐出碗里的肉片给它们。
所以把咪咪放去他那里绝对没问题。
在广州与策划人聊天,发现接下来的活动还有很多,如果都参与,则一个月内兴许有十天是不在深圳的,当时就想这样的话,是没办法养猫的。
“或者革命会收养它?”我盘算:“如果不行就只能放生完事……”
昨天去革命家看稿子兼看猫。
“这家伙乖不乖?会不会老叫唤?”
“不会啊,不叫,自己玩得很好。”
“哦,这样啊……”
“它是不是胖了?”革命骄傲地问我。
“是胖了,脸都圆了。没发现跳蚤吧?”
“没有。那接下来怎样?”
“啊……你说怎样?”
“不如留在我这里?”
“好呀好呀,我也正想跟你说呢。”我释然:“那就最好,你女朋友不反对?”
“是她要我问你能不能留下来的。”革命笑:“同住的伟林也喜欢猫。”
……
我还能说什么?这家伙命好。
不过呢,它已经不大记得我了。真的,才五天,叫它已经没有什么反应——那几天听到我大吼“咪咪”就会猛冲到我脚边的家伙,现在已经把我当做革命家新来的巨大人偶了吧?
不知道革命会给它起什么名字呢?
过几个月,等它再大些,估计革命就要拿它做模特照相,到时候再放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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