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开始,左手多了一枚戒指。纯金,雕繁花,活扣。自己也觉得俗气,但命中需水,金能生水,俗也就俗了,总比命不好强。去年太倒霉,逼得想方法逃脱。
戒指戴法,一说食指求偶,中指有伴侣,无名婚姻,小指抱定独身主义。友人与我争论,说食指才是有伴,中指求爱。
真相不得而知。
干脆这样——食指中指轮流坐班就是。
从前每年买戒指给自己,多是银质,爱其光滑简洁。但俺的手指下粗上细,容易松脱,往往不过数月一定遗失房间内,然后过N年,大扫除时现身。
玉米有日来公司玩,快乐地展示自己的银手镯。
“你看!我戴银器越戴越亮,说明我身体好!”
“啊,我是越戴越灰呢!难道我病入膏肓?”
“不会吧?你这么大块头……”玉米疑惑:“也许你能通过戒指排毒?”
恩!有可能!好歹我也练习过半吊子的中华养身功!
八脚结婚,我和老曹为双伴郎,戒指放在我手里,钻石一闪一闪亮晶晶。
“你说我要是搞丢了戒指会怎样?”
“跳楼去。”曹说。
交换完戒指,新郎新娘表演打茄轮(广东俚语,接吻),我长出一口气。那晚我们俩伴郎没怎么喝酒,是新郎最后拿瓶五粮液来灌我们……
手上现在的戒指其实是舅姥爷,也就是姥姥的兄弟送我的,一对,另一只躺在银行保险箱里,等着我戴到另一半手上去。
谁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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