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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原创马尔克斯 |
《百年孤独》我在不同的年龄看过四、五遍,第一遍觉得倍儿棒,第二遍觉得太牛了,到最后一遍就觉得不可思议。这TMD是人写的小说吗?一本小说中容纳20个经典故事,逻辑通畅处处妥帖,这难度跟连过对方20名球员射门得分差不多。因此量化之,马尔克斯的神奇是马拉多纳的神奇的
4倍。
4倍。 有句东北话,叫“把不住麻”,指手忙脚乱,对自己或事物失去控制能力。某些人,写2000字就把不住麻了;我们一般人,写5000字就把不住麻了;《追风筝的人》,写2万字就把不住麻了;福克纳——单说比如《我弥留之际》等有时候——写5万字就把不住麻了。寻常所见也有把得住麻的,更糟,压根儿就是些低水准的信息,把得再好,上不了台面儿。这还都是现实主义。《百年孤独》,现实主义是极品的现实主义,魔幻是极品的魔幻,两部分的融合是极品的融合,全长有30多万字吧,浑然天成。
海子有句诗: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我有个朋友给改了一下:黄色的尿比黄色更黄。我不改诗,但为了表示对马尔克斯的钦佩,不得不说一句类似的话:丫的一根寒毛之不巨,都比整个的中国的现当代文学的腰之巨更巨。
SO,即使这本传记是垃圾,我也得看呀。还行,不是垃圾。一句话简述本书内容:人前显贵,人后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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