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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万行贿款咋缩水成了一万?

(2015-02-10 16:24:52)
标签:

房产

龙华区

贿款

违建

景苑

分类: 原创

                                 68万行贿款咋缩水成了一万?

 

                                                               文/张栋山

 

68万行贿款咋缩水成了一万?
                【违法建筑“富景苑”已被强拆。   图片来自网络表示感谢】

          都说多个朋友多条路,所以好多人都在忙着编织关系网呢。也有的说感情也是生产力,有投入才有产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酒山肉海不可少,金山银山做靠山没有办不成的事,哪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啊。

       刘某某取得海口龙昆南路西侧一块400多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他委托自己的大舅子曾某荣动工盖起一栋19层高的大楼,但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为确保顺利把楼盖起来,刘某某和曾某荣商量找人疏通城管部门的关系,刘某某拿出68万元用于行贿。可是,这笔行贿款几经转手,被层层截留,最终送到海口龙华区城管大队负责该处违建查处的中队长陈某某手里时仅剩下1万元。事发后相关人员均被判刑,刘某某也被检察机关以行贿罪提起公诉。

       2010年4月12日,刘某某委托其大舅子曾某荣与海口道客村居民林某某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每平方米6500元的价格购得林某某名下的位于海口龙昆南路西侧的424.23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

       2010年5月份,刘某某委托曾某荣负责在该地上动工建设一栋16层的住宅楼并取名“富景苑”,后该栋楼盖到了19层,但没有向海口市规划局、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为了确保该楼顺利盖起来,刘某某与曾某荣找到老乡杨某涛,并应杨某涛的要求拿出68万元让其出面疏通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的关系。

          随后,杨某涛找到在海口龙华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工作的老乡罗某周,留下20万元后交给罗某周48万元,由罗某周出面疏通此事。罗文周又找到时任海口龙华区金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的覃某出面找相关人员办理此事。覃某将此事交由金宇办事处城建办公室负责查处违建项目的林某勇来办理,并让林某勇找城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疏通关系。为此,罗某周先后交给覃某23万元,自己截留25万元。覃某交给林某勇6万元,自己截留17万元。后林某勇找到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坡博村违建项目查处工作的中队长陈某某,并将1万元交给陈某某,要求陈某某关照“富景苑”,不要阻挠施工。后因该事曝光,陈某某将1万元退还林某勇。2011年3月份,富景苑顺利完工并进行销售,后因存在质量问题遭曝光并被强制拆除。法院认定行贿金额为68万,违建业主获刑3年。曾某荣、杨某涛、罗某周、覃某、林某勇先后分别获刑。

       罪有应得,活该。可是刘某某觉得实在窝囊,真金白银掏出去68万不假,可是到了真正有点活动气的城管中队长陈某手里竟然可怜巴巴的只有1万落入囊中,这些扒皮鬼也实在太黑了,所以一个人炒豆大伙吃,炸锅由我自己承担,按照68万判刑有些过重。可是法律上只认事实,你主观上就是用这样一笔巨额贿赂开道,为不法建筑寻找庇护,没啥说的只能如此判决。不知道这位当时要是不认识这些狗戴帽子的所谓朋友,现场直播城管中队长3万2万的兴许能极大调动他的积极性创造性超常发挥作用,兴许能保住这个违章建筑,一蹦高高兴许成为亿万富翁了呢。这倒好狐狸没打着倒惹一身骚,还得去蹲几年笆篱子,鸡飞蛋打一场空了。

        吃惯的嘴儿,跑惯的腿儿。这些小苍蝇嗡嗡叫,每时每刻都在惦记着小来来收点过河钱,不管办没办事,能不能办成事,都能恬不知耻的拉大旗作虎皮在那拿五做六摆出一副救世主的架势,阎王爷不嫌鬼瘦的层层扒皮,心安理得地忙着见面分一半,实在令人不齿啊。

       当然这位也不是小白钉,大笔资金探囊取物一般挥霍无度,不知道是靠做买卖赚得钵满盆满,还是为官一任多少雪花银,要是精明的商人不可能这样容易被骗得晕头转向,要是真有实权也不用如此卑躬屈膝。钱从何处来,还真需要有个说法,不清不白的去服刑恐怕心里也不得安生。

       出来混,早晚都要还的。一座19层大楼不可能一夜之间拔地而起,从买地到大兴土木好顿折腾,举报信如同雪花一般飘落在某些公仆桌上,然而日理万机的领导们太忙了,只能眼巴巴的瞅着它疯长,实在顶不住了才想起大手一挥天下太平了,懒政、惰政、庸政可见一斑,勿以恶小而为之实在是一句逆耳之忠告。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看来古今一脉相承,应该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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