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情人强奸蹂躏女儿还配做人吗?
文/张栋山

【禽兽这样对待朋友的女儿。
图片来自网络表示感谢】
虎毒不食子,何况人乎?
然而,在广西乐平竟然出现了一个禽兽不如的母亲--李红。50多岁的女人几年前丈夫撒手人寰,领着年幼的女儿小玲此处打工谋生实属不易。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女人三个帮。李红丈夫生前好友张平在她们母女最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后来耳鬓厮磨便渐入佳境出双入对过上了夫妻生活。
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位吃着碗里惦记着盆里,与半老徐娘行鱼水之欢渐渐腻歪了,于是便提出了非分之想,小玲越来越水灵了,真馋人啊。朝思暮想夜不能寐啊,肥水不流外人田,必须和我发生关系,不然的话就离开你们娘两。其实地球离开谁都照样转,李红鬼迷心窍居然答应了张平的非分要求。
女儿小玲百般抵抗,可是当妈的竟然以死相威胁,甚至帮助淫夫强行扒去女儿的衣服,让张平霸王硬上弓!一次次蹂躏,孩子痛不欲生,一回回强奸,让小玲生不如死,万念俱灰心如刀绞!
当妈的为了拴住情人,竟然出此下策,难道你已经不是人了吗?张平曾经是小玲爸爸的朋友,如今变成了衣冠禽兽,简直猪狗不如!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后来小玲的亲属得知了这惨绝人寰的事件,当即报警了,一对狗男女迅速落网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平和李红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张平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十个月,李红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
丧心病狂的张平罪有应得,李红如此作为还配当妈吗?可怜的小玲尚未成年就遭此厄运,内心深处该有多少阴云密布呢?人生的路就在脚下,可是出师未捷心先死,折戟沉沙铁未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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