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田野,一只悠闲吃草的羊
我试图伸展一下,我要飞的更高?
萧杀的家乡冬日,也一种美吗?我已不在适应这分明的四季和严酷的寒冬了。
这是外婆家,我小时候的常去的地方,曾经是我的乐园
曾经七年不回家乡,原因我以前讲过了。去年儿子考上大学,才回家走了一转。突然回家,感觉从桃花源出来一样,家乡的叔伯婶子,都老了一大截儿。常言说:“亲不亲,家乡人。美不美,家乡水!”尽管他乡的山更绿,水更清,他乡的姑娘更多情,我们都应该热爱自己的家乡,生我养我的地方。
我应该是个另类,反认他乡是故乡。来到昆明十多年,已经爱上了这里,把昆明当成了第二故乡。在昆明这些年,越来越适应了昆明的气候,这两年,每当昆明有几天冷得要穿棉袄,或者下了小雪的时候,也曾经困惑,这还是四季如春的昆明吗?直到这次八年第一次回家过年,一下车就觉得寒风刺骨,回到老家的八天,我几乎都处在感冒中。姐姐还说今年不冷。我却觉得冷的骨头都缩了起来,无法伸展。家乡的小城,光秃秃的树木,时不时看到垃圾横飞的街道。只有乡间田野,有一望无际的麦苗是绿色,有一点春天的气息。家乡的小吃,烩面,小油饼,油茶……风味依然在,只是卫生条件很差。儿子一开始吃得津津有味,当他一看到操作间,就提议我们还是回家吃吧。在这样的情形下,我无法在赞美家乡了。当然,也因为回了老家,我更热爱昆明了,开始想念昆明的温暖如春,阳光明媚,四季花开……
家乡虽然不美,回乡却很有意义。首先见到了很多亲人。有句歌词叫离家千里都忘不了根。看到很多亲戚,比如当年拖着鼻涕的小表妹们现在都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感受一下人生短暂,时光容易过。看到姐姐和弟弟都有了中年的体态。小外甥读大学了,外甥女读高中了。小侄子长高了一大截儿,马上要读初中了,会甜言蜜语地赞美姑妈漂亮了。虽然几年没有见,他一见到我就十分亲热。姐姐和弟弟家里都买了新车。我回到老家的时候,姐姐开车来接我,带我们出去吃饭。感觉中年真美好,生活越来越好。姐弟三人,虽然没有成名成家成大款,但都过得衣食无忧。也算是花了20多年,可以和城里人一起喝咖啡了。
儿子在家乡见到了很多亲人,他不主张我回去养老,却建议我每年回来看看,满足一下思乡之情,享受亲情带来的快乐,他大概是怕我孤单吧。那么,我的家乡,我还会再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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