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文钊: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必须处理好八个原则……世言
(2013-01-12 2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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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熊先生还真有点纯学者的意思,比书呆子好,可就是太纯了,弄得有点想当然的感觉了。
在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问题上,他列的八个原则,应当说都非常“原则”,只要做好了,中国大概就应该没问题了。不过,现实可不是写文章,只要把握好逻辑关系就是好文章,有些东西由不得你想当然……
具体看一下:
第一、一体性与多元性相结合的原则。……非常漂亮且完全正确的废话,因为只要一具体到如何“结合”, “结合”中的冲突该如何调处,这原则全无指导意义;
第二、相对集权和适当分权相结合的原则。……与上一条一样,废话一句;
第三、公民权利决定公共权力原则。……这句有点实际意义,不过以中国现实来考量,这只是颗止渴的“梅”,先望一望吧;
第四、公共权力成本最小原则。……中央与地方各有利益需要?谁来为“成本最小”让步?没有社会监督,中央与地方最终必然是以双赢来达成本共识,这一条只能是空话。
第五、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两个问题:1、谁有权确定“事权”?2、政府赤字已是现代行政的常态。不说明这两个问题,这个原则显然落伍了,根本不足以成为当代政府行政的指引与规则;
第六、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域相协调原则。……这是最符合政治学原理的一个架构设计。只是,它只是架构设计的理论依据,是一次性决策的理论依据,不属于常态行政行为的原则;
第七、司法区域和行政区域相脱离的原则。……直白说,就是司法权独立。除了也不属于常态行政行为的原则外,更重要的是:可能吗?
第八、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制化的原则。……这是八原则中唯一合理的一条,但若没有司法权独立,有无可能真正做到,是很值得怀疑的。
认为,中央对地方的监督与控制是通过六个控制手段来实现的,一个是立法的监督与控制……就中国的现行的这个状态来讲,立法的控制是非常的有限;第二个方式就是行政的监督与控制……行政的控制也变得不是那么的有效;第三个就是司法的监督与控制……这个也不是那么的有效;第四个是财政的监督与控制……这个财政的控制力量就相对就大;第五个是人事的监督与控制……人事的监督和控制是在中国是非常有效的;第六个是政策的监督与控制……这还是比较有效的。于是结论是:我们这个中央和地方(关系)中,制度性的控制机制上来讲,我们还是比较脆弱的。如果一旦这个人事控制的机制,被我们建立在党内的民主制度取代的话,实际上我们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的方式,就可能会受到很大的这个冲击。
在这样一个一体多元的大的国家,如何来构建中央与地方的良性互动的机制?熊文钊先生的设想是:强国、虚省(实际上还包含一个恢复大经济区的想法)、实县市。在这些问题上,熊先生充份发挥了学者水平,作了较好的阐述。从他后面的阐述反观八原则,显然,是他把讲题搞错了,他应说:重新设定中央与地方关系必须处理好八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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