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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大讲堂之另言——余秋雨:世界视野下的中国文化

(2007-11-06 22:40:13)
标签:

知识/探索

分类: 世纪大讲堂之另言

    作为文化学者,余先生向国人很真认地讲出了一个史实:五干年中华文明并不是最早的人类文明。尽管这只是个简单的史实,但愿意率先认真面对并公开认同,余先生此举还是应令人称道的。

    不过余先生对“蛮族入侵”这个说法不加说明就予引用,以文化学者的身份,却有不妥。所谓“蛮族入侵”,显然是将“蛮族”视为非我族类,是旧文人排他心理的写照。对旧文人来说,还有个“正统”情结可谅,但为今文人计,且不说对政治上“多民族国家”的理解,单说那些入侵的蛮族所取得的成就和“入侵”这个现实,恐怕就不好解释。试想元清两朝若为蛮族计,那横跨殴亚大陆的元帝国根本就不是中国人的事,满清王朝的万干气象也与中国人无关了。如果说是入侵,那时的中国人就只是“亡国奴”而已。如此多争议用语,当慎用之。

    余先生对中国文化的总结,在思想性上显然是不够严谨的。他认为中国人(文化)不乎公德,对公共空间无知。但却没有进一步去分析个中原因。,事实上这里说的“中国文化”是指传统文化,在传统文化中,所谓“公德”只是个人品行的放大,与现代社会公德意义相近的行为规范是: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严格讲,这还是个人品行要求,只是这个要求所能达到的效果,在理论上是可以涵盖“公德”的概念空间的(所以现代社会学家们视其为人类文明社会道德的“黄金准则”),所以中国文化认为,只要人人都想成为君子,普天大德也,这可是比“公德”要高明的多的境界(是否当真如此,容后另述)。这个认为不是不在乎公德,而是说有了更高明的,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道德问题的办法,“公德”问题已经不是问题了。而所谓“公共空间”在传统中国社会里有两个表现形态,一个是离开官府管治的宗法社会,这个公共空间由“族规”来规范;另一个是“天下”,由“王法”来规范。除此之外,再无空间给“公共”。余先生谓对公共空间无知,实际上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对应于现代“公共空间”概念的社会结构。说白了,公共空间是人与人之间共有的权力空间,在中国,这个空间是皇上的,或是家族的,不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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