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点说明,我的推理并非是把“理发师”与“说谎者”本人踢出局外,而是说“可以”
踢出局外,目的是说明,抽象的悖论是存在的,但它只存在于我们对思维模式的研判中,而现实中的悖论,我们更应关注如何去寻找“可以”。丛中先生寻找的是一个环,所谓“可以”,就是破环之器(不是恶意哦),也就是“解决问题的途径”。当然这里也包含了我的一个理念:理论应朝向于问题的解决。未名湖居士所言“因为自我否定是由语义(或数学定义)与实际所指的错位造成的!”恰好说明,解决问题的方向是调整错位,否定“自我否定”。
而“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是构成悖论的必要因素。”这个命题中公认正确的标准语义正是关键,命题中“标准语义”的使用是采用了这样一个思维模式:只有标准语义才能得出正确结论(注意:这是一个对‘凡事没有绝对’的否定)。很不幸,这个模式的结果是个悖论,我们进入了丛中先生的环。问题在哪里,正是这个标准语义的概念被不合逻辑地使用了,才导致了现实中悖论的出现。换句话说,是我们认为的正确选择——标准语义——把我们带进了悖论这个怪圈,结论是:是我们选择的错误,与悖论无关。
——我又找到了一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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