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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茅台冰淇淋

(2022-06-04 05:05:21)
分类: 财经走笔

近日,我在网上浏览到一篇题为“茅台推出冰淇淋:醉翁之意就在酒”(作者:何红颖)的文章,其中谈到:“529日,茅台与蒙牛联合出品的冰淇淋在贵州贵阳首发,三款茅台冰淇淋包括青梅煮酒、经典原味和香草口味,青梅煮酒口味59元每份,经典原味和香草味各66元每份。”该文提出:“茅台推出冰淇淋,本身就是抓住年轻消费群体的一次‘阳谋’。茅台的消费群体主要是中产及以上阶层,但冰淇淋的目标消费群体为1329岁的年轻人,明显和茅台的消费群体有冲突。选择冰淇淋这个品类对于生产和消费者来说入行门槛都更低,既能做到更大程度地在年轻消费群体中推广,也能更好地打破茅台原先商务、严肃的品牌形象。”该文认为:“茅台一心想要打进年轻人的圈子,最终目的是在于让年轻人加深对‘茅台’品牌的印象。说句实话,年轻人吃个冰淇淋就能喝得起茅台了吗?茅台的最终归宿还是在于其社交属性,核心用户群体依然是收入和消费都更为可观的中产阶层。”似乎不太看好茅台冰淇淋的前景。

我由此在网上搜索关于茅台冰淇淋更多的资讯,了解到茅台将在全国拓展冰淇淋市场,在各地开设冰淇淋专卖店。同时,茅台“跨界经营”的门类并不限于冰淇淋,今年以来,茅台还申请了健身器材、方便食品、家具、服装鞋帽等商标,有些处于“商标申请中”、有些“等待实质审查”。

最近几年来,不少企业(包括许多“老字号”的品牌企业)都在实施多元化经营的战略,搞“跨界经营”已然成为时髦。我一直认为,开展多元化经营需要具备一定的必要条件(事实上搞“跨界经营”失败的例子也不胜枚举),因此多次在自己的博文中规劝准备开展多元化的企业要慎重,事先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筹备。但就茅台开发冰淇淋产品而言,我觉得酒和冰淇淋都属于食品大类的产品,这样的“跨界”步子并不算跨得太大,同时茅台具有雄厚的财力,因此对它这样的商业尝试无可非议。至于它其他的“跨界”举动,因为尚在酝酿之中,这里就不予评说了。

我还看到,茅台冰淇淋推出后,五六十元的定价被不少人吐槽太高。当然也有人认为并不高,理由是茅台有着巨大的品牌价值,经济界的人士段泽平也认为不高:国外品牌哈根达斯这么贵怎么不说?我们的文化自信呢?对此,我联想到今年2月发生的一件事:当时一些啤酒企业相继推出了“千元啤酒”,我曾就此发过一篇题为“这样噱头不足取”的博文,提出“啤酒属于快速消费品范畴,具有保质期,不可能长时间储存,不可能像茅台等高档白酒具有收藏和投资的价值。可以预料,推出千元啤酒,注定有价无市,最后惨淡收场。”与千元啤酒相比,五六十元的冰淇淋的确不算高得离谱,但肯定不够亲民,因为冰淇淋也是快速消费品,普通的年轻人偶然尝个鲜没问题,但他们会经常吃吗?

根据网上可以查到的数据,中国的冰淇淋行业的市场规模这些年在迅猛地发展:去年的市场规模为1600亿元,较之2015年翻了一番,而且它还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茅台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跨界”而入的。中国人有句老话:“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我建议茅台冰淇淋的定价能够更加亲民一些,因为既然将年轻人作为自己的目标消费群体,价格就要适应他们的需求,吃冰淇淋与喝茅台酒毕竟还是两个不同的消费群体。

      202264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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