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五常谈艺术 |
「得些好意须回手」是中国人的老话,西方文化有类同之说。英语有quit while you are still ahead之句,而说一个人does not know when to quit是批评之言了。英语说一个人过了山峰——over the hill——大有贬意,但我却认为是颂赞之辞。在任何造诣上可以说得上是过了山峰,也即是说曾经有山峰,谈何容易?一般的人连小丘也没有,过了山峰是说这个人曾经了不起,回顾有山可见,可以传世也。
有趣的问题,是一个人在造诣上到达峰顶时,是小丘也好,是高山也好,应否停止下来,不继续下去,以免让外人见到走下坡的不良印象呢?如果重视他人对自己印象如何,到了峰顶应该金盘洗手。如果不管外人怎样看,只为自己的兴趣而继续,是无伤大雅的。但如果自己明知继续走是下坡,很有点伤感,心理上不好过,也不容易对自己交代,quit while still ahead就有点哲理了。
困难是一个人不容易知道自己的造诣何时到峰顶,到了不一定知道,而有些称得上是师级的走下坡走得急转直下,还以为自己在上升,使外人看得尴尬。也有些人,明知自己过了高峰期,知道是在走下坡,但为了兴趣继续走下去。经济学大师佛利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篮球天才米高佐敦也如是,可能因为他们知道就是大走下坡也远高于同行的一般对手吧。
两年前与佛利民相聚,他近九十了,见到他的智力还可以,就坦白地告诉他。他很有点自豪地回应,说:「史提芬,你要知道,我的智力走下坡已走了二十年!」不容易找到一个人明知自己走了那么久下坡还可以这样欣然于色的。佛老是一个伟大的人。
不管是小丘还是高山,这些年来我很想知道自己在经济学上的造诣是在那个时刻到达峰顶,好叫我能决定要不要继续走下去。这是不容易判断的,何况一个人要客观地衡量自己很困难。
一九八二年回港任职时是四十六岁,一九八三年,四十七岁,发表《公司的合约性质》。不少行内朋友认为该文是我的峰顶之作,其后就走下坡了,甚至放弃学术了。我可没有那样看。一九八三年起我转用中文下笔,少写英语文章。他人怎样批评我懒得管,因为我自己知道对市场与制度的知识与理解还在不断上升。到了六十五岁,我意识到时候差不多了,就动笔写后来书分三卷的《经济解释》。虽然也是以中文下笔,但这三卷之作远高于《公司》一文是可以肯定的。
我说过,《经济解释》是我要写的最后一本有关经济学的书了。但继续以短篇写下去,我的经济学会否走下坡呢?该三卷完工时是六十七岁,超过史德拉给经济学者的重要创作期限十二年,时间差不多了吧。但我还不肯定我不可以再进。两个月前在《信报》发表的关于配额的文章,有看头,雄心顿起。
只是最近出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我以中文九千多字写了一篇关于宪法的经济分析,修改后从头读几遍,竟然肯定地觉得今后再不可能写得出超越该文的水平。不一定是我最满意的学术论著,只是觉得继续走就是下坡了。搞学问怎会有这样的感受呢?
该宪法文稿于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写成,六十八岁。奇峰突起,天助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