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五常谈学术 |
「怪论」是区区在下给英语paradox起的中译。很难译,有似非而是的意思,也有似是而非的意思,但怎样说也近于怪,无以名之,译为「怪论」算了。
三个经济学的例子可以给读者提供线索。其一是在宏观经济学上,森穆逊发明了Paradox of Thrift,说如果所有的人一起增加积蓄,到最后所有人的积蓄会下降。图解清楚,却是谬论,这里不再说。其二是对外贸易的学说出现过一个Leontief Paradox,说有廉价劳力的贫穷国家,出口的产品应该是劳力比重高,但这位名教授的调查结果,是贫穷国家的出口产品「资本」比重较高。可能是统计的失误吧。
最过瘾是Hotelling Paradox。这怪论说,在一条长路上,住家平均分布,两间食物店要开业,为了节省住家顾客的交通费用,理应一间开在长路一端的四分之一,另一间开在另一端的四分之一。然而,为了抢顾客,两间食物店皆向街道的中央移动,最后两间在中央连在一起,增加了顾客的交通费用。顺理成章,但有不少问题,其中最头痛的是如果有三家食物店,大家会跳来跳去,永无止歇,找不到均衡点。
上述三例可见,只要趣味足够,怪论容易成名,而怪论的称呼通常是依作者名字。最近读杨怀康写捆绑销售,我突然看到一个怪论,可能是肥佬发明的,不想他成名,遂以「壹周怪论」名之。
《壹周》有A、B二册,捆绑一起卖二十元。所有人都同意,这二册各自独立,互不相干。为此我曾经建议,应该给读者三个选择:单购A册十元;单购B册十元;A、B合购二十元。依照经济逻辑,这分拆销售会增加《壹周》的收入。阿康显然不同意,以二册捆绑有行家仿效为成功的实证。这是如假包换的怪论,有趣是可能对。
想想吧,一家水果店,卖苹果与金山橙。苹果两元一个,金山橙也是两元一个,顾客可以只买苹果,或只买橙,也可以二果皆买。如果这水果店捆绑苹果与橙,强迫顾客一定要以四元购买一个苹果加一个橙,这水果店不关门才怪。有些顾客不要苹果或不要橙——正如我从来不翻阅《壹周》的B册——强迫捆绑销售对水果店有害无益。
逻辑上,既然苹果与橙可以独立销售,互不相干,与《壹周刊》的A、B二册可以独立销售没有什么不同。问题是《壹周》捆绑赚到钱,不敢赌分拆销售这一手。经济逻辑说《壹周》分拆可以赚较多钱,《壹周》却说既然人家学我捆绑,捆绑赚钱较多。这是怪论,paradox是也。
有趣而重要的问题,是虽然《壹周》的捆绑解说逻辑不通,但捆绑可能对!这牵涉到我不熟知的广告问题。A、B二册,广告商可选A或B下注,广告卖钱以读者观看的次数算。在这假设下,如果所有读者像我那样,买两册只看一册,或永远不看广告,《壹周》捆绑肯定错。另一个极端,如果所有读者必看所有广告,那么《壹周》捆绑有强迫多看广告之效,每个广告的看者可能增加。两个极端之间有无数个可能,我花了一整晚,写了几纸方程式也找不到规律。
肥佬吉人天相。他可能无端端地发明了一个前所未闻的经济理念:甲、乙互不相干的产品,独立销售生存机会较高,但如果有第三种产品(这里指广告)捆绑甲或乙,那么甲、乙捆绑有可能赚钱较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