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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阿鲍,便被她的漂亮折服了。光洁的额头、丹凤眼、希腊鼻、饱满的嘴唇,乌黑、微曲的披肩长发,高挑、圆润的身材,穿着一件素雅的旗袍,披着浅紫色针织披肩。我想巩俐可能也没她漂亮。
她是台湾老板王生的女朋友。我们上班时,她几乎不露面。中午和我们一起吃饭,饭后她负责洗碗、收拾,不让我帮她。她很少言语,即使素面朝天,举手投足间,均显得很优雅。
一天,她主动找我,拿张纸条要我帮她写信封。字写得很烂,地址是我老家的一个乡下。从此,她和我亲近起来。
她原来是某大酒店的咨客。王生连续三个月天天送玫瑰花,打动了她。王生对她蛮好的,和她一起回老家,给她家寄钱,让她买金手镯寄给妈妈。她把女儿身交给了王生,他答应要娶她。但她还是很羡慕我,有文化、有独立的经济来源,有个年龄相当的男朋友。
好多衣服,都是她自己编织的。其中,有一件浅紫色的紧身针织旗袍,叉口开到大腿,长及脚踝,漂亮极了。那件浅紫色的披肩,是她用钩针钩的。她的这般手艺,让我羡慕不已。虽然自诩漂亮,但在她面前,我便黯然失色了。
王生老婆从台湾来探亲,要她住到酒店回避。第二天,王生大呼阿鲍偷了他的钱包,估计损失上万,说一定不放过她。阿鲍失踪了,公司气氛紧张起来。
一天,阿鲍打电话到公司,是我接的。她拿走他的钱包是想惩罚惩罚老王,气气他。叫我要说她来过电话。我说他们似乎报了案,但她不以为然,以为他不会绝情如此,只是开玩笑。
发生此事前,我已提出辞呈。此事未果,便离开了这个杂沓地。
后来,遇到同事阿华,他说阿鲍主动打电话来,王生骗她说不计较那事儿,她回来就被扭送到公安局去了。他说黑白两道都有人看中了她,阿鲍这回惨了!!
那年,我24岁,阿鲍不到20岁。我们沿着不同的道路从同一片故土踏进同一座城市,短暂相遇、停留后,又沿着不同的道路分开了。记忆的碎片时常痛击我,慨叹人生之无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