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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制度掠夺必然成为世纪闹剧
中国股市的问题不在于有没有退市制度,也不在于有没有强制分红制度。关键的是公平不公平的问题。
证券市场本身就有优胜劣汰的功能。现在的中国股市即便是资不抵债的企业,证券市场仍旧给他一定的市值,那么这个市场的定价,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就是合理的。
先说强制分红的政策,早就有人列举了巴菲特的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该公司除了1967年分过一次现金红利外,从未派息,而恰恰是巴菲特,是价值投资的倡导者和成功者。这又如何解释企业的不分红?
企业分不分红应该是企业自主决定的,是企业股东大会,股东们根据自身的利益做出的合理选择。何况企业通过分红不但要把本应该投入再生产的宝贵的资金从企业抽离,而且企业分红国家要按红利总额征收20%的所得税。
所以就市场经济而言强制企业分红,就好象以往政府要禁止夫妻在家里看黄碟一样,是行政过渡干预的行为。
再说一下中国股市的退市制度。
同样一个公司的股票,比如中石化其以1.6港元的价格在香港发行,而以4.22元的价格卖给中国国内投资者。如果这个企业经营不善,假如中石化退市,市值归零,那么国外投资者每股赢亏相抵,每股最后的损失只有1.6港元,而国内投资者赢亏相抵之后,每股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就要高达4.22元。那么在高成本的中国股市粗爆的退出退市制度合理吗?
退市制度实际是用政策手段让上市公司的壳价值强制归零,而如果认为上市公司根本不应该有壳价值,那么就应该在企业上市之初就不应该让企业高估值上市,在上市之初就应该让投资者买到廉价的股票。比如海普瑞,如果让投资者接受退市,投资者能接受退市的上市发行价,应该是略高于净资产价以18元发行的海晋瑞,而不是148元的发行的海普瑞。
管理层制造了一个高价发行的市场,然后让高位接盘的投资者再接受残酷退市的制度,这无非就是让被强盗掠夺的民众再接受没有财产的人不得有选举权制度一样。
中国股市的退市的讨论不是今天才有的,股权分置解决之前就因为匆匆的推出退市制度,而造成企业即将退市是的惨烈暴跌的生死时速。而退市之后,很多企业又因为成功重组,不乏复牌企业一上市而暴涨1000%甚至更多的实例。事实证明这种官僚按教条制造出来的退市制度除了给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系统风险的中国股市加大了风险之外别无任何作用。
中国股市本身以套牢了绝大多数投资者的代价成功的给来上市的企业过度融资。可以说中国股市的不公平首先在于发起人股东和二级市场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
正是一方面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一方面必须维护二给市场的整体股价的高度,而维持股价高度的另一副作用就是给来这个市场上市的企业成倍放大的定价。从而使得企业上市过程中,市场财富向发起人股东倾倒。(当然即要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又要保证新股发行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公平的方法肯定是有的,关键是想不想的问题。)
必须承认的是保护证券市场价值中枢稳定,就是现有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所以中国股市不可能走推倒重来的方式,实现中国股市最后的公平。
保护证券市场稳定这是中国股市最大的前提。有这个前提存在,新股发行如果采取市场价发行,那么就会出现,面值一元钱的用友软件最后36.60元发行,二级市场最高100元的市场行为。
当前这样的市场,以市场价发行根本就是错误的,而这个简单的错误已经被管理层当作成绩来炫耀。在投资者高成本的前提下搞市场价发行,当然会造成三高发行。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截止到2011年 10月23日,创业板两年圈钱1936亿元六成个股跌破发行价。
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创业板圈钱的1936亿这个天文数字都流入了上市公司,财富重新分配。即便是一级市场1.14%有幸运中签的投资者(创业板275只股票平均中签率为1.14%)如果持股到最后,也是超过60%的投资者成为套牢一族。而二级市场可以百分之百买进的投资者,如果在开盘价买入,到最后也会有超过百分之九十的投资者出现亏损。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一级市场的消失的财富,必然转移到别的地方,应该是到了创业板的发起人股东手里。实际上也到了发起人股东手里。企业上市后高管纷纷辞职,然后抛售手中股票。
中国股市仅仅是创业板因为市场价发行,高股价,高市盈率,高募集资制造的二级市场普遍亏损,发起人股东一夜暴富,就足以暴露出中国股市制度之伤下对广大投资者的不公平。
一个人杀人犯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再大也是小的,而一个不合理的制度对社会造成的伤害再小也是大的,何况是大到不公平分配达数以千亿计的股市。中国股市这种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不合理,数十年后必然会成为世纪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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