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娱自乐,绝非正史,纯属演绎,版权所有,不得引用)
一部推广史,
两眼心酸泪。
都笑广电痴,
谁解其中味?
(1)平台为王之江湖浪子
补遗:其实有线网络运营商还是非常认同“内容为王”的,在几次会上都非常积极,但是他们要的这个内容不是广电总局所热衷的付费频道,而是政府明令禁止的境外频道,凤凰、港台、HBO、Discovery等等,只要这些频道一开,何愁观众不来?都看着珠三角的特殊政策眼睛里冒火,但是这种挑战禁令的事情超出了总局能够接受的限度,口子当然不能开,否则天下大乱。所以,这种动议未能出笼就被总局遏制,胎死腹中。虽然有些网络借着为涉外酒店提供信号的幌子,也捎带脚为亲朋好友谋点福利,但是毕竟是上不得桌面的,这大概是热衷内容为王的最后一场闹剧吧。
在推数字电视的过程中,“平台为王”的口号没远有像其他的口号那么响亮,但是可以说,这是广电上层对于推广数字电视的精心之作。如果说在其它的“xx为王”中,总局只是“配角”,那么在“平台为王”的推进中,总局就成为了主体,不可不浓墨重彩地记下一笔。
说到“平台为王”不能不提到c,c与总局之间的恩恩怨怨很可能是导致“平台为王”出台的直接原因,甚至影响了第一张IPTV牌照的发放。退一万步说,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作为总局直属的电视台, c一直是总局又爱又恨的浪子,爱的是稳坐强势媒体,能让总局露头露脸,而且c也是大领导时不时亲自批示指导的特殊单位,一年之内常常多达百数十次,在诸多媒体之中独享殊荣;另一个难言之爱就是c每年都要向总局上供,贡金能达10亿之高,是总局事业支出的小金库(虽然是得到过批准,但是在2004年国家审计时还是成为一大罪状),近年来的若干个大型项目建设无不源出于此;
然而,c也是一个典型的bad boy,打从n任前台长起,就不断有“台独”苗头流露,被认为不听招呼。在技术路线上,也一直与总局不协调。远的有当年的卫星传输制式选择,近的有付费电视、ca体制等等重大问题。可是c财大气粗,真要是在推广中不惜代价地烧钱,这个冤大头还真是非c莫属,所以,在数字电视推广上,c光荣中选为“内容为王”的主推,让领导不高兴的是c就拿出一个体育交互,用户实在是没有看出有什么好的地方,再往下就音信全无,雷声大、雨点小。领导的确很生气,可是据c说他们也是比窦娥还冤,估计几年下来在付费频道上前后烧钱大概有好几个亿,但是投进去的是金币,取出来的是铜钱,要冲过盈亏点没有个三五七年是想也不要想的,就这样领导还不满意啊。
在总局的眼中,c在有线数字电视推广上的小动作太多了。先是要加密,在一些人看来,加不加密并不重要,赶紧把用户推上去才是目的,考虑到不加密收不来钱,因此还是可以接受的;
接着就是借着交互电视鼓吹带有中间件的机顶盒,这对推c交互节目有利,但是机顶盒成本上去了显然不利推广,负责强推的总局人士力挺的是光屁股盒子(即裸盒,没有任何中间件和附加功能,最便宜),虽然没有什么功能,但可以让平移成本最低,又是针尖麦芒互不相让;
再往下做,c又提出了传输要上卫星,这又直接影响了总局最头痛的有线网络公司的利益。国家广电干线网的建设前后若干年,欠债二十多亿,好容易盼来了付费电视传输的独家大餐,谁知c又嫌国省地市四级网络逐段付出的买路钱太冤,并且还经常有省网卡断节目造成无法向地市推广的事情发生,为了绕过传输网就必须要上卫星,一跳直接传到合作的地市,不再看国网省网的脸色行事。你想得倒好,总局拿着网络公司这个烫土豆怎么办啊?网络公司的债主天天打门讨债,逼得几个主任天天追着总局领导找钱付账,惨的时候连吃饭的钱都拿不出来。有线付费电视传输这一块就是一大笔救命钱,c要跑了谁来付账啊?这当然是给领导心里添堵。(2005年,新任局长果断决定,将这个大包袱无条件地交给c,并且立即执行。还债的事够他们忙几年的,估计很多人心里都在偷偷乐呢。此是后话)<!--[if !supportEmptyPar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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