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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华与上文广的联姻之我见

(2005-12-15 21:19:31)

北京歌华与上文广携手合作,签了一个排他性的数字付费电视落地协议,惹得“专家”们议论纷纷,最引人瞩目的是认为此举是“针对央视”的大举措。

这协议的排他性并不能认为是针对央视的,而是歌华怕上文广与电信合作推广IPTV,从而影响歌华电视节目的营销;反之,北京节目进入上海时,也会被要求同样排他性协议,这与央视是否进入是无关的,因为央视没有网络,所以也不会传输上文广的节目。实际上这条消息的最大看点在于,上文广已经放弃了在北京的IPTV运作,从而将鸡蛋放在了歌华一个篮子里。

 

歌华与央视之争在于商业利益,央视试图与网络运营商共同掌握用户(并非是此文所说的直接售卖机顶盒,而是共同管理央视节目的收看权),从而避免网络运营商瞒报用户数量,偷逃收视费;而歌华则希望自己把握用户数据,内容提供商只要知道歌华告知的用户数量就可以了,继续cctv3568的模式,例如,歌华在招商时通常号称200万 户,但是向央视交钱时就变成了几十万户,由于在模拟时代无法实现接收权的共同管理,所以央视吃了大亏,基本上收个百分之三十就算差不多了。因此,央视在推 出付费电视时坚决要实施与网络运营商共同控制收视权,这导致央视付费电视在推广时阻力极大。至于收视费的收取,由于是共同控制,所以谁也无法瞒报数量,因 此根本就无所谓由谁收。

 

很可笑的说法是“因为过去作为单纯的网络运营商,歌 华在和内容提供商合作的时候比较被动”,这显然是出于歌华的说法,在所有的电视内容提供商看来,歌华身为首都的有线网络运营商,具有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 拥有超乎寻常的话语权,各个地方台要想进京,无不要仰视歌华的鼻息,那个不拿出百万以上的“买路钱”就不可能进入歌华。现在广电行业内,有线网络运营商占 有用户接入端口,已经成为不可逾越的“独木桥”,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电视内容提供商个个对此一筹莫展,其强势地位显而易见。歌华一类运营商在与内容 商对话时,完全处于主动地位,至于电视观众的收视意愿是完全没有地位的,以上海有线为例,一直没有让央视的体育节目入网;歌华此前也没有让央视和上文广的 付费入网。

 

至于所谓“权威”、“内部”人士所说的“直逼央视”,现在而言在节目内容质量上,上文广还难以匹敌,以体育节目而论,央视几乎垄断了所有的大型、国际体育赛事,以此文中所关注的2008年奥运会为例,央视拥有独家播放权,其他省市电视台只能在新闻中播放不超过几十秒的比赛场面,实在是难以与央视匹敌,但是问题是央视纵有千般妙计,也难过歌华的独木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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