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证"--媒体报道上称我们为Doctor 医生)
跟Smith警长当面沟通后,我了解到事情的起因。澳洲医生工会控诉我们在散发的宣传资料中“盗用”医生这个专有名词。而这个称号,只有在澳洲完成大学本科的医学学士,以及其他经过专业资格考核被澳洲医生工会认可的人,才有资格使用。显然我们诊所的全部中医师都是不可以使用医生这个名词的。在澳洲,中医还没有立法,中草药没有经过科学的鉴定,西医师们认为我们的针灸会使疾病传播(事实上,我们的针灸已经使用一次性针头)。
Smith 警长告诉我:“金先生,我本人并不想起诉你们,我认为警察应该是抓毒贩、杀人放火、小偷之类的罪犯,而不是可以救病治人的医学人员。我的太太就是你们诊所的病人,你们治好了她的花粉症。我相信你们的医术。但是,澳洲医生工会一直在施加压力,警局已经连续收到维多利亚州警察厅的三次来函,催促尽快办案。如果严格从维州的法律上说,你们算是罪证确凿,有各处散发的诊所宣传资料上写着的Doctor(医生),报纸上的大幅广告,还有媒体采访时的医生报道,我非常同情你,可是职责所在,我必须执法。”
一句罪证确凿,我已是从头凉到脚了。西医从来就没接受过中医,何况我又抢了他们饭碗中的饭!他们眼中的“江湖郎中”们,居然用着“巫医、巫术”,咄咄逼人地在主流社会、在他们的眼皮底下,瓜分了原本完全属于他们的生意,而且竟然使用了神圣的Doctor(医生)这个所专用名字!这明摆着就是一场中医和西医的较量,而且维州警察已经站到了西医师工会一边!
我金凯平就是再聪明,再能干,也不可能在‘人证物证’俱在的情况下,逃脱劫难啊?!这可不只是罚钱的问题,弄不好,我就得蹲监狱去! 什么事业,梦想,追求都将成为泡影,消失殆尽!
从警局出来,双手机械的转动着方向盘,眼角掠过路旁飞逝而过的蓝色‘带子’、沙滩,我告诉自己:冷静下来,金凯平,你必须沉住气,地狱与天堂有时只是一步之遥……
是啊,我需要海的幽邃来帮我澄静思维!
走下车,茫然徘徊在海滩上,偶尔一两只飞鸟划过,发出刺耳的叫声。浩瀚渊深的海静静的躺着,绿绿苍苍的海水一望无际,深邃神秘,岸旁灰白色的碎浪,冲刷着平坦的沙滩,平静自由的跳动着,它好像预备好了一颗巨大宽广的心去倾听我心底的诉说。
耳旁回响着Smith警长对我的忠告: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请律师帮你打官司,与澳洲医生工会对薄公堂;第二,关闭所有的诊所,在报纸上登大幅道歉广告。当然,后者是更和平稳妥的解决方案。
关闭诊所,我自然是可以马上从控诉中解脱,没有官司缠身的压力。因为跟西医医生工会没有正面竞争的冲突,或许他们不会逼得那么紧。可是于私,这等于我承认自己是 “错”了,在这个讲究信誉的国度,我的个人声誉会抹上一笔黑色印记,以后想发展新的事业一定会有很大影响。还有,租约为期两年的商铺也只能毁约,我要赔偿房东损失。于公而言,我等于承认中医是没有医学根据的,中医与西医在澳洲这块土地上的较量中,是完全败下阵来。跟着我打天下的15位中医师、管理人员和秘书也面临失业,他们大部分是留学生,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又会回复到窘迫状态,大部分人只能继续去洗盘子了。
如果不关闭诊所,选择‘迎战’,我该怎么做呢? 找律师?有权有势的澳洲医生工会,有着法律的支撑,警察的支持,还掌握着我们“罪行的铁证”,我拿什么跟他们争呢?!输了的话, 那就不只是关闭诊所那么简单了,请律师的庞大开支、诉讼费用、 巨额罚款、房子违约金、医师赔偿金,光是经济损失我就没有翻身的余地了,最严重的是可能就真的要去监狱“安家”了!
找关系,开后门。对了,怎么没想到呢? 我灵机一动,主管这个案子的Smith警长的太太是我们诊所的病人;还有刚到澳洲时,认识的一位警察朋友,他们应该会帮忙的……
我在心里把两种选择会带来的可能性后果,都一一理清,耐心包容的大海上涌起浪花,仿佛能吞噬这世间的一切苦难!一个小黑点跳入我的眼帘,是冲浪者。他向涌起的浪尖冲过去,刚刚站上浪尖就摔下来了,被巨浪吞没……一会儿,他又从水中爬了起来,推着冲浪板,向大海深处滑去。有一个巨浪翻起,他再次迎上去……
熟悉的身影,熟悉的动作,我的心激越起来。我必须迎接挑战,退却只能是走向死胡同,而向前冲的话,可能还有一线生机! 我决定迎接人生中的大“博”
…………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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