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电影世界 |
就《一个馒头的血案》声援胡戈
《无极》上映之后,口水如潮。
电影作为“商品”,观众完全有挑选的权力。你的“商品”不好,我看了不满意,没找你“退货”就已经相当够意思了,吐几口吐沫,骂几声娘,又有何不可?胡戈看了片子之后知道无法退货,便拿他买到的“货”当素材制作了一部短片《一个馒头的血案》,渲泻自己对买到了“劣货”的不满。这本是他作为“上帝”的正当权益。然而,陈凯歌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声称胡戈“违背了道德的最低底线”,大骂他“无耻”。此举引发了观众的愤怒,近万名网友签名声援胡戈,声讨陈凯歌。
电影人诉告观众,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的闹剧。
滑稽就滑稽在陈凯歌作为“商品”的制造者,居然状告“购买”了他的“商品”的消费者,而且罪名是“侵权”!因为胡戈作为消费者对他的“商品”的评论是“胡说八道”。
我相信陈凯歌是欢迎大家评论他的影片的。观众也好、专家也好,不管是叫好的、开骂的,也的确在以各种方式参加着评论。对此,我们不见陈凯歌进行反击。那么,为什么胡戈编剪的这部短片却让他大动肝火呢?从表面上看,陈凯歌之所以专挑胡戈下刀,是因为他认为胡戈这部短片挖苦得太凶狠、在网上传播得太快,影响“太恶劣”。不把它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实在对不起自己吃的辛苦。当然,也不排除另一个缘由,那就是他认为胡戈是个无名鼠辈,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胆子也太大了点儿,不把这个软柿子捏住,往后还有“大牌导演”的威望吗?别的理由不好说话,就拿“‘知识产权”作文章。可是,陈凯歌忘了一点,即:胡戈是在以制作短片的方式参加评论。更重要的是,他采用的是视频多媒体。这种参与讨论的方式恰恰是信息时代的产物,此前从未有人采用过的。假若胡戈写的是长篇幽默文章,陈凯歌还会这么发怒吗?我想他肯定不会。看来,陈凯歌落伍了。在他使用着最新科技制造着关于一个馒头的神话的时候,在信息观念上却彻底地输在了现代传媒面前
我们理解陈凯歌的心情。谁不愿听好话呢?谁愿意辛辛苦苦的干了三年,花了两个多亿却换来一片骂声呢?可是,事情偏偏就是这么个结局。这个结局就是陈凯歌忘了《无极》是他提供给市埸的“商品”,而不是他自家制造出来的儿子。“商品”就要允许顾客挑三捡四,还要允许顾客换货、退货。电影这种“商品”特殊在看过之后无法退货,那么就得允许观众骂街。若是他自家关门闭灯造出来的小人儿,胡戈把你陈凯歌拍的家庭录相拿出来改编成这种短片,那才叫做侵犯名誉权呐!现在,他是在评说自己购买的“商品”,陈凯歌居然要告顾客,世上哪有这样霸道的“生产商”?!
真诚的希望陈凯歌静下心来。
平等的对待观众吧。
如果这个官司非打不可,那么陈凯歌肯定会首先输在道义上。作为一个电影人,我支持胡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