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力造屋〞便宜了谁?
(2013-02-18 17:46:50)一起由自然人组合(上海合筑房地产有限公司)成功标购上海临港新城地块事件,再度掀起舆论对〝自力造屋〞之尘封往事的关注与争议。
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大
该公司近期以楼板价3550元/平米顺利取得临港新城一地块,不少媒体宣称〝自立造屋〞似在一线城市露出曙光,惟在我看来,更贴切的形容恐怕是〝前路漫漫与前景茫茫〞。之所以如此判断,主因在于房地产兴建与其他商品制造有太多理论与实质上的差异,使得集合众人财力共同造屋自住的行为,只能停留在乌托邦式的境界与状态。
回想2005年由于以上海为首的部分城市房价快速上涨,导致不少消费者因不再买得起或不甘心贵买,从而在有心人的倡议下,发起"自立造屋"之呼声,然而在残酷现实面前,绝大多数的类似、雷同组织最终以失败退场。迄今为止,仅温州"理想家园"在2006年成功拿地,然后几经波折终于2012年底建成分房。
自力造屋不是智能手机
尤其可议的是,自力合资建屋的消费者通常之朴素愿望,是希望以此方式取得相对廉价的房屋用以自住--若非如此而系以投资兴建获取加工价值与利润为目的,则以一般开发商无明显差异、区隔,将使其集资方式面临法律底线的挑战。
然而即使是这样,〝自力造屋〞最难达到之目的,也同样是无法以相对低的价位取得房屋。何以致此?主要是消费者的需求有如酸甜苦辣,随个人喜好有所不同,而房产却偏偏必须是〝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的兼容状态,从而使得自力造屋的组织者所谓〝从一般开发商那里买房就好像买老式的手机,厂家给你什么就是什么, 合作建房则像现在的智能手机,买下来以后,可以自己选择要下载的程序〞之说法,显得不伦不类,甚至自欺欺人!因为除了独栋别墅针对房屋外观、户型尚具〝随心捏塑、自由选择〞特性外,集合式住宅则有明显局限性。这也是开发商为什么必须以总销售金额3~5%之巨资,作为广告、宣传、推广费用(包括样板房、售楼处的制作与装修)之主要原因,其营销过程其实就是层层筛选、过滤客户的流程,被迫排除因地段、环境、总价、单价、面积、格局、座向、装修、楼层…等不符要求的消费者,而留下相关条件与需求,均吻合其不容大幅变动之刚性规划的有意购房者,并促成交易。
成本垫高无法避免
这些还只是自力造屋者在面对消费者时所必须充分考虑的事项,更须正视的是,真正的、常态性经营、具一定规模的开发商,通常具备良好的政府关系(不然百来颗章要顺利盖好,并非易事)、顺畅的融资渠道,乃至要求相关厂商带资进场的能量(虽然有一定之法律障碍),而〝自力造屋〞往往是一案公司,就算后续仍有可操作项目,却仍充满无限变数,两相比较,自力造屋的经营环境明显处于劣势,加之,其运营班底本身无实操能力及人脉资源,成本的浪费与推升,导致垫高房价、摊薄利益,堪称完全无法避免。
专家不看好,事出有因
或许会有〝自力造屋〞者不服气的表示,我们是一群有实务经验的专业人士之组合…云云,那么我只能说:对不起,那么你们就不能称之为〝自力造屋〞者了,而实质成为缺乏资金的开发商或房地产兴建代操公司,与从事基金业务的资产管理公司、代为操作股票买卖的财务咨询公司,性质上基本雷同,只是操作的商品属性与类别有所差异罢了,而相同的是,成本的垫高在所难免,对房屋兴建的代操更是如此!
除此之外,集资方式的合法性?资金监管的安全性?财务运用的透明性?售后维修保养的可持续性?无一不是横在〝自力造屋〞组织者面前一道道〝关关难过〞的门槛。这正是包括我在内的多数专家并不看好〝自力造屋〞的根本原因所在!
本文于2月18日刊载于「理财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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