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缤纷感悟 |
我对文学情有独钟,而且不知羞耻地自以为文学功底还不错。自打上学后,我的语文成绩一直是名列前茅,所有的语 文老师都喜欢我,可是,我从来没有当过语文科代表,因为,我一直当班长。
我的作文永远是班里的范文。每当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大声朗读我的作文时,我的心里美极了。在那个枯燥的、乏味的读书年代里,那份感觉是独一无二的,现在闭眼想起来,仿佛就在昨日。记得有一次,我写了一篇描写过年景象的寒假作文,老师挺喜欢,就让我工工整整地誊抄了一遍,然后替我投稿,虽然石沉大海,但那毕竟是我的第一次。
上高中时,我的作文才华得到了充分展示。我的语文成绩、作文成绩总是学校里拔尖的,但我却是语文课最不用功的。我的同桌数学成绩特棒,我望尘莫及,可除了上数学课,他从来不看数学课本。这与我的语文类似。他说,怎么学好语文?我反问,怎么学好数学?我们相视一笑,无言以对。我俩走的都是极端,这也许就是老天爷的安排。最得意的一次就是作文竞赛得了第一名,名字第一次被写在大红榜上,作文第一次被油印成册,奖品是杨在葆的小说《山中那十九座坟茔》。我连看都没看,就送给了同桌。后来,听说我的作文仍然是学校的范文。
可是,我没有选择文科。现在想起来,十分遗憾。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就是因为一部电影《苦恼人的笑》。在那个特殊的年代里,李志舆演的记者不能讲真话,我就以为记者都是如此,遂下定决心一辈子不做记者。说起来可笑,20年前的我竟然无知到以为学文科就是当记者,那可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年代”。我花了两分钟的时间,毅然选择了理科班。这两分钟让我后悔了20年。1986年7月10号,高考后的第二天,我就急匆匆地到新华书店,花七块八毛钱买了一本《红楼梦》。在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都不太丰富的80年代,我把《苦菜花》、《金光大道》、《沸腾的群山》、《东方》、半部《水浒传》看了又看,能看上古典名著,是我的梦想。
我学了石油,与文学无缘;毕业后做了10年技术工作,更与文学无缘。时光一寸、一寸地过去了。一颗希望的种子,似乎已经枯死,或许再也不能发芽。
一次偶然的机会,干上了文秘的行当。就好像一股清风唤醒了沉睡的土地,一滴清泉滋润了干枯的种子。我全身心地投入了工作,得到了上下的认可,似乎找到了从前的感觉。
可是,干着干着,我厌倦了。写不完的材料,加不完的班,费不完的脑筋。文字在我的眼里,已经变成了让人生厌的符号。
当一开始做博客,我就下定决心不写东西,只是传一传图片而已。做一个图片博客,这是我没想到的,却是期望的。我一直向往着背着相机,到处瞎转,拍拍看看。用图片表达情感,比用文字简单多了。曾有几个博友邀我加入文学圈子,我拒绝了,因为我想轻松一点,自由一点。
慢慢地,我发现,图片有时不足以表达我的全部情感。就像王朔说的,我码字了。匆匆忙忙地写了一点东西,算是练笔吧,其实并不满意。
不过,我依然觉得写东西太累、太费时间了。
文字?图片?
图片?文字?
我在文字与图片中抉择。
图片:用眼睛发现世界;
文字:用手指抒发情感;
它们都需要用心灵来展现自我。
我在文字与图片中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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