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北京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委联合召开了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发布会,首批限价房地块昨日发布招标公告,海淀、丰台、石景山各一块,约110万平方米,预计提供1万套以上限价房,价格将低于周边房价10%至15%。
近日,北京市国土局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网站将三块“两限房”地块挂在“正在交易地块”一栏中,分别为海淀区西三旗项目、丰台区花乡造甲村“鸿基花园二期”、石景山区金顶街三区项目用地。由于后两块地的投标时间都在5月11日。因此,将于4月26日招投标的西三旗地块就成为北京首块“两限房”交易地块。
就限价房政策的出台,业内人士、专家学者和购房人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有人说限价房能抑制房价,有人说能滋生新的腐败,更有人说只卖给北京人是地方保护主义……
知识一:有形的手按住“无形的手”
我们认为,这次限价房政策的出台,是政府动用干预手段,对高居不下的房价采取的措施,也是为市民买得起房做了一些实事儿。10年来,北京的房价因为强劲的购买力不断攀升,各路资金就像被强大的磁力吸引汇集本地,经济学术语“看不见的手”,使北京楼市扑朔迷离。政府的出手,使得那一只手多少不能“胡作非为”,希望最好能走上正轨。
知识二:限价房不是抑制房价的良药
就现在这几个地块来看,都是见缝插针规模不大,即使超过几十万平方米,对周边某一两个项目的价格产生一点影响,等限价房被“一抢而光”之后,暂短的平抑作用就会消失。何况,根据政策,限价房只卖给有北京户口的低收入人群,这就把投资、消费而不是解决基本生活问题的人排除在外。
知识三:为了“低收入的购房人”,全体市民作出了牺牲
这次限价房的招投标,本着“限房价、竞地价”的原则,也就是说,为了能让房价不超过高限,政府作出了“让利”,在土地出让的收入上损失了。但是大家不能忽视一个常识,政府的“获利”不是某个人收入的减少,而是财政收入的减少,财政收入是用之于民的,是全体市民的利益。在您如愿安居乐业的时候,应该感谢政府的同时也感谢全体市民。
知识四:只卖给北京人,不是地方保护主义
根据上面问题的思路,大家可以考虑到北京政府之所以限制购买人的户口,就是因为牺牲了地方财政的收入,造福低收入人群,这在“九门”之内还说得过去,如果把温州炒房团和山西煤老板引来,那才真的对不起家乡父老呢。
知识五:同场比赛,规则有所不同
对于经营非限价房地块的开发商来说,同一场比赛“规则有所不同”。不是曾经有新闻报道“某某地块拍出天价”、“某大集团拍得地王”?以往拿地的模式是大家举牌,出价最高者赢。现在限价房拿地的规则不同了,参与竞标的开发商要把帐算明白了,用限定房价减去土地成本,按照政府规定的质量标准不能偷工减料,看看自己还能不能挣钱。于是在这里,企业的品牌价值和营销手段好像都不那么重要了,不愁卖是肯定的,能不能把房子盖好是大家关注的问题。
知识六:怎么确定低收入?
到现在为止,购买资格问题除了北京户口和低收入这两个关键词,其他细则还没出台,根据大家推断,应该由买房人出具低收入证明,由有关部门审核合格才能购买。实际问题是,这个低收入证明是不是公平?是否像原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只凭单位人事一纸证明就让哭穷的买到了房?有人说,可以凭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但实际上,恰恰一些低收入者不能提供完税证明,连工作都不稳定,怎么提供系统的报税资料?另外,一些收入稳定的人,并不一定依法纳税,少报谎报的情况还是存在的,等明天税务检查还轮到他的头上,我们收他的房子不成?
在政府执行细则出台之前,我们拭目以待。
知识七:对炒房者口诛笔伐
和民政局给低保户发粮油不同,限价房不是救济制度,还是市场现象,虽然政府牺牲了土地收入干预价格,购房者还是和普通商品房一样的享有权利,这就造成了从中牟利现象存在的必然。一种是购房人出售购房资格,把政府批件标价出售;另一种是出售房屋,即使规定多长时间不得出售,在规定的期限之后还是可以操作。绝对的公平是不存在的,我们只是希望给很多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