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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长情,是你太美丽

(2015-11-06 17:40:21)
出差在外地,跟客户吃饭时接到女友电话,她告诉我,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们在一起七周年了。七年,很久诶。我无不自豪地转述给身边人听,他们也意料之中地露出赞许的目光,意思好像是在说,看不出你还是一个长情的男人。按照惯例,他们开始逼我讲述和女友当初交往的种种。

机会难得,我本欲大书特书,但细想之下,我却发现自己似乎没什么特别的经历可供八卦。我和女友因为工作结识,逐渐走到一起,从北京到广州,一路上小争执小矛盾从未断过,所幸没遇见过什么大波浪。我们的性格、爱好各有不同,她性子急,我却慢热,她热爱时尚,对文学一点兴趣都没有,我却土到掉渣,整日窝在沙发里搂着一本小说。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最大分歧也不过是开车走哪条路回家比较近,以及吃饭时要看电视剧还是科普节目。

那你为什么喜欢她呢?还喜欢了这么久?客户满脸纯真地问我,让我为之一愣。为什么?我在脑海中迅速的回顾了一下我们的七年,但一时间根本想不起来有什么足够让我喜欢她的证据。唯一想到的就是她的模样,以前好看,现在更好看。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觉得看不够。

光看脸就能过一辈子吗?太扯了。客户不予置信。也许在他的想象中,长相厮守需要足够强大的爱,否则迟早会变成平庸的柴米油盐,再然后就是相看两厌迅速完蛋。正所谓爱恋久长时,情深必有因。话是没错,但深情的理由仅仅是单方面的感情充沛足够强大吗?一定不是。

我的朋友王克和李濛结婚五年,最近准备离婚。两个人跟我关系都不错,秉着劝和不劝分的初衷,我跟他们分别进行了一次长谈。

跟王克约在三里屯的一家面馆里,几年不见,他有些发福。我开门见山问他,五年啊,时间不短了,怎么说离就离呢。他想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俩不合适。接下来他似乎有些坦然了,语速也顺畅了一点,简单概括就是,婚后王克的事业越做越好,经常出国,李濛辞了职,专心做家庭主妇。因为长时间异地的关系,许多问题难以即时解决,李濛对他越来越冷淡,逐渐演变为即使睡在同一张床上,也只是各做各的事,互不干扰。

走得太远,回不了头了。他说,我累了。

我不敢相信这是王克说的话,他和李濛的爱情是我亲眼见证的。几年前我跟一帮朋友去新疆自驾游,租了三辆车。王克是在半道上加入的,自称一个人玩太无聊,偷偷跟了我们车队两天,发现我们的路线很靠谱,值得结交。

一开始我是拒绝的,荒郊野外的突然冒出一个陌生人,任谁都难免怀疑他有什么企图。但正当我想开口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跟其他人打成一片,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他递过去的中华烟。一个朋友察觉到我的顾虑,指了指王克停在路边的路虎说,我们三辆车加起来还没他那辆贵,到时候只有我们抢他的份。我这才勉强同意。再后来我终于发现,这孙子是看上了我们车队里的李濛。

那时候的李濛是真漂亮,肌肤胜雪,眉目如画,一双大长腿傲视群芳,腰细得恨不能一手握住。我们一行人压马路,跟她擦肩而过的异性就没有不回头的。在和田县买玉石,我们死活杀不下价,她墨镜一摘说我来,跟维族老乡就聊了几分钟,人家不仅打了折,还硬塞给她一把英吉沙小刀,说出门在外坏人多,留着防身。

外表已经美得天妒人恨,她竟还是一个内心温柔善良的姑娘。车队行进到昆仑山顶的时候,一群当地的小孩在车窗外捧着玛瑙项链叫卖,开始我们都买了,但后面每隔几公里就又来一群,我们有点烦,摇起车窗置之不理。只有李濛,她价也不还,接二连三买了叮铃咣铛一大堆。其实大家都知道,那根本不是什么玛瑙,就是普通的石头项链,觉得不划算。但李濛却淡淡的说我知道啊,只是看到他们那么小年纪,却要忍受着高海拔的严寒,爬到这么高的山上叫卖,有点不忍心。

王克和李濛刚结婚那阵子,他俩的朋友圈简直是虐狗圣地,李濛每天发一张双人早餐的照片不说,蜜月旅行鲜花钻戒应有尽有。那段时间我们都她照片里的大长腿底下流口水,夸人身材好。只剩下王克在下面恨铁不成钢地评论说,角度问题,老子可都是跪着拍的。再后来,我们天南海北的联系少了,也很少见李濛发照片了。

揣着这些当年的印象,我几乎可以断定,一定是王克辜负了李濛。

告别王克的第二天,我跟李濛约在一家咖啡馆。那地方有点偏,我喝了两杯咖啡之后,李濛才姗姗来迟。见到李濛,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变胖了,曾经的小蛮腰变得臃肿肥硕,那双大眼睛也毫无神采,眼窝深陷,甚至头发也就那么随意在脑后一扎,手里拎着一只布质便利袋,全然不再是我印象中那个顾盼生辉的女神,倒像是一位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家庭主妇。

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我不禁脱口而出。说完我有点后悔,这样实在太不礼貌。但李濛大度的笑了笑说,你是不是也想说我胖啊。我赶忙摇头。李濛继续说,我知道我现在什么模样。我好奇地问,你和王克到底发生了什么?她说,没怎么,他对我很好,是我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

李濛说,自从她嫁给王克那天起,他就没让她受过一点苦,她要什么王克就给什么,即使他出国在外,也经常远隔重洋制造小惊喜给她。那种爱直到今天,都切切实实可以感受得到。

我更好奇了,那为啥离婚?

她的目光有些暗淡,停留在桌面的咖啡上,接着说,就是这样足以称为宠溺的爱,让我丧失了自己,没有了分寸,以为自己的一切他都可以包容。我熬夜看剧,暴饮暴食,出门也开始不化妆,长几斤肉也觉得没什么。仗着他这份无私的爱,我为所欲为,而他也从不干涉。好了,拜这份感情所赐,如你所见,我变成了现在这个连我自己都厌恶的自己。

情分是靠时间维持的,相处久了哪怕猫猫狗狗都会有感情,但爱不是。爱需要崇拜,需要你看到对方时两眼发光,需要你不能容忍失去他一分钟,时时刻刻都想见到他,我们有感情有情分,但爱早就没了。活生生被我自己弄丢了。

李濛的话让我哑口无言,原本我应该劝她,既然好爱在眼前,为何不去珍惜。但她对这份感情洞悉地如此透彻,却让我无话可说。她对王克的冷漠,全都来自对自己的厌恶,而这偏偏是因为王克太爱她。这个逻辑,真是让人无法辩驳啊。

李濛走后,我想到一句特别非主流的话,叫“我负责君临天下,你负责倾国倾城”,当年很多女生都拿这个做签名,人人都体会得到其中那种被宠溺的感觉,但却很少有人像李濛一样想,倾国倾城,你到底负责了吗?你还真以为自己永远十七八岁,年轻貌美,可以赖在被窝里等人做爱心早餐吗?

爱情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一个好爱人,真实可亲固然重要,当面抠鼻放屁也不算大事。但心中还是务必应有我要让对方为之欣赏和骄傲的领悟。这有条件的爱,才是爱的性感之处。你说的天长地久不计较,只是情分。而那些爱你的责任,包含着令你爱我,视我为最好的偶像气质。

正如电影《消失的爱人》里说,“爱应该有着诸多的条件和限制,爱需要双方无时无刻保持完美状态。无条件的爱是一种散漫无纪的爱,散漫无纪的爱是一场灾难。”

拥有一个好爱人,一段好感情都不难,也请务必,务必在爱人面前永远表现的像个偶像,这是在携手一生的路上最难的义务。


当然,这篇的主旨是夸女友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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