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搬的不是家。
(2010-07-07 03:13:38)如题,我搬的当然是寂寞。这样的叙述方式,很显然认识我的诸位,都晓得我在作秀。且不谈我妈是否喊我回家吃饭,或者关于我永生的原因究竟是因为信佛还是信春哥。是的,论年龄论长相论资历论背景,我的非主流程度还远在各位前辈至上。不过抱歉的是,上述话题连同小鸟水仙花与明辉鲍鱼苗、维平紫菜汤这三样产品一样,全然与下文无关。
去年圣诞节前夕,我和女友结束了为期一个月的漫长约会。在双方家长都不赞同不反对的态度下,在淘宝上购买了日式闽北杉木书架、粗棉布碎花地毯、以几米漫画为图样的收纳凳(诸位知道,这并不是我的品味)、用于小酌的香草味绝对伏特加。我还没说完。而且我单方面的把以父之名登记的电话迁到了位于天下广场的新居。女友则从她家偷来了一只舀汤的勺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个本地人同居了。
我也擅自结束了卡卡为期多年没有固定女朋友的历史,把这种生活方式作为策划的一部分,剪切粘贴在成家立业的人生章程之中。我想这一和谐的举措,对我对她对社会而言,都独具建设性:非主流的恋爱况且都有试用期,八零后的婚姻谈何不能排练呢。
从此以后,我每天的起床时间可以推迟十分钟。我有足够的时间在睡梦中酝酿如何用耳熟能详的恶俗言语叙述上班路上的见闻。例如:悠哉的漫步在十二月的丹霞路上,穿过早晨人迹罕至的蔡竹禅,我啃着早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穿过胜利路口走向我再就业之所在八达大厦的时候,抬头看的绝对是红灯而非四十五度的泪流满面,最后我摁下指纹打卡器,这又是载入史册的一天。
而事实是这样的,每天我还是会百无聊赖的把手机摔在地上以停止扰人的闹铃声。我毫无思想的起床办理出门前的每件事。女友过于酷爱富含金属感的遮光布窗帘内,属于我们不足五十平方的黑暗空间。我穿好袜子,脚踏栗色CAT高帮工具鞋,瞄了一眼猫眼中透射出的世界。打开1601的房门,迅速出门不给予这个清晨任何南北通透的机会。穿过走廊,我们的住所消失在拐角的视线内。
当我掏出唇膏很娘们的在下楼的电梯里照着镜子的时候,我想起每一个行色匆匆的早晨,还有兵临城下加班的夜晚,下班时走出写字楼面向人潮的落寞。抿着嘴唇走出电梯,投身平凡生活的指导思想决不允许唯唯诺诺的小忧伤(注:笔者有意使用这个词用来提高反胃率)。
纵然我无力扮演真的猛士,十个复活的海子也挽回不了陪同方鸿渐一起老去的黄金时代。我在细雨中呼喊,艰难的睁开黑色的眼睛。而我想起的是五年前独身拖着厚重行李穿行世界的刘卡卡,我想念牵着双喜(我的古牧)奔跑在洱海边的美好时间,想念每个沉浸在云南阳光下无所事事的下午,想念梅子酒配凉鸡米线的浓郁味道。
原谅在上一段文字中我文绉绉的埋伏这么多典故。我的意思是,上述仅属于年少轻狂的自由涣散,在二零零九年的某一天,全然被我右键点击为压缩包,清退出逐步占据我正常人格的内存。第一杯酒,第一支烟,第一滴血……我要让这些记忆返回到脑海里,它们最初诞生的地方。如同那天我在父亲的目送下离开故乡,踏上离家的航班,远离家乡这一理性的磁场。
此刻,洗完澡刚刚晾好衣服的我,是这样坐在电视机前的地毯上。半个小时前,我曾起身去把电吹风从浴室门缝里递给健忘的女友,而半个小时后,我或许会在阳台上清洗刚刚吃过泡面的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私人生活,属于那个擅长假装成熟扮演理性的刘卡卡。如果你明白这些,那么足以说明打这行字的时候我已经睡着。
我当然是骗你的。
卡卡夫
2010年1月29日
天下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