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浏览新闻看到:国务院17日常务会议强调,我国经济运行正处在企稳回升的关键时期。当前,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增多,总体形势企稳向好。同时,经济回升的基础还不够稳固。会议强调,巩固和发展企稳向好的形势,必须抓好进一步调整结构……引导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重视引导和扩大民间投资。进一步改善民生,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近期房产市场逐步升温,许多项目又出现了开盘抢空的现象,各房企“拿地”也闹得轰轰烈烈,房产市场的走势如何又成了焦点问题,我认为房产市场的交易量不该是猛涨或猛跌,国务院在这个时间明确引导住房消费是明智的。
此次会议明确引导住房消费或将推动楼市发展,但是怎样健康平稳的发展,值得我们深思。去年年底,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调整及具体实施时间: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此条文的有效期只到今年的12月31日,这对于广大的购房者,尤其是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无疑是个矛盾的权衡期。二手房市场应该全面解放,该条文是否可以把年限改为1年,期限延长?这样购房者才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国家也解决了更多的住房问题。
中国人“居者有其屋”、“安居乐业”的思想根深蒂固,总有把小房子换成大房子,差房子换成好房子,旧房子换成新房子的理想,这样的理想需要更多人、更多行业来共同努力。政府主管部门、开发商、购房者、媒体要营造楼市向好的氛围,防止房价的猛涨、猛跌,只有这样,国务院引导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大方向才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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