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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卖地还债”谁说了算

(2007-10-31 23: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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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置换

卖地还债

分类: 赵言赵语

高校“卖地还债”谁说了算

 

赵志疆

 

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某些高校采取“土地置换”方式“卖地还债”的做法,10月30日,国土资源部明确表态,“高校用地为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用所获收益抵偿债务。”(10月31日 中国青年报)

 

毫无疑问,国土资源部此番表态是对教育部部长周济“卖地还债论”的直接回应——9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解决高校债务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可以通过土地等资产的置换来进行。

 

教育部力挺“卖地还债”,国土资源部坚决反对,两者针锋相对的同时,另一种力量其实才真正决定着博弈的最终结果——那就是地方政府的态度。实际上,高校想要“卖地还债”并不容易,即使没有国土资源部此次明确表态,置换土地也必须要经政府部门的批准才能得以实现。教育部之所以堂而皇之地将此列为解决高校债务的方案,无疑明白无误地传递出这样一种信息——他们对与地方政府部门开展合作有这个信心。国土资源部此番表态虽然措辞严厉,但“卖地还债”的大门实际上并未完全关闭——前提是,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政府部门自愿将土地出让费反馈给高校。

 

无论外界评价如何,政府部门与高校联手“卖地还债”的做法屡见不鲜。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高校一步步置换出主城区之后,不仅土地本身的差价可以填补欠债,而且可以带动新地段的市场开发,进而为地方政府带来更多的收益。如此“双赢”的局面自然是高校和政府部门所乐意看到的,这既是教育部力挺“卖地还债”的信心所在,恐怕也是国土资源部坚决予以反对的真正用意——当国土资源部措辞严厉地指出“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土地抵偿债务”的同时,他们何尝不知道高校其实根本没有办法自由处置名下的土地?如此一来,诸如“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经依法批准”、“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云云,究竟是想要说给谁听?

 

其实,无论教育部的主动示好也好,国土资源部拐弯抹角的提醒也罢,他们的态度丝毫都不足以影响高校“卖地还债”的最终结果——既然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的批准权握在政府部门的手中,他们的态度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仅就现有法律而言,远远无法得出“卖地还债”即属违法的结论,更何况,通过这样的做法也确实能为政府部门带来实际收益,进而增加地方福利。因此,国土资源部此番表态只能作为一种提醒,而无法左右政府部门的态度,他们依然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为高校“卖地还债”提供必要的支持。

 

虽然如此,教育部门也大可不必得意的过早,即使政府部门依然支持高校“卖地还债”,“卖地”之后能否“还债”也还是个实际的问题。时至今日,高校盲目扩招所带来的诸多弊病早已日渐显露,“卖地还债”实属不得以而为之。如果高校不能及时进行有效改革以减轻债务负担,而总热衷于变卖家底“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话,不难想象,随着高校置换位置的越来越偏,其债务负担也只会越来越沉重。

 

从这种意义上说,国土资源部此番表态固然是对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一种提醒,也未尝不可以看作对促进高校进行实质性改革的善意鞭策——日渐沉重的债务危机面前,圈地、盖楼、再圈地、再盖楼的高校发展模式确实应该有所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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