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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放倒证”的动机值得追问
赵志疆
今年秋收前,河北省成安县漳河店镇朱庄村年逾70岁的张振岭老汉一直在发愁,到底能不能收自家地里的玉米。原因是今年9月24日,由于张老汉以先割倒的方式收玉米时没有县里发的《秸秆放倒证》,就遭到镇政府负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人员的打骂。成安县“县委县政府关于秋季秸秆还田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确需放倒、撂倒玉米秸秆的农户,需持有成安县秸秆还田和禁烧指挥部统一印制的《秸秆放倒证》,并做到当天放倒,当天清运。否则,按影响农机统一作业论处”。(10月30日 法制日报)
身处“办证时代”,各类五花八门或煞有介事或荒诞不经的证件早已令人目不暇接,即使如此,“秸秆放倒证”的横空出世还是令人禁不住大跌眼镜——难道农民们千百年延续至今的收割玉米方法竟然一直是在“无证经营”?
焚烧秸秆的做法确实是一种陋俗,偏居小城一隅的笔者每年都深受其害。每逢烟雾弥漫之际,我总忍不住在想,彻底清除此类现象应该算不得什么难事,无非是深入开展宣传、加大处罚力度而已。类似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固然有惯性使之然的因素存在,更多的恐怕还是相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力所致。两相比较,成安县的综合治理措施应该算是比较到位的——既有县一级“秸秆还田和禁烧”办公室,县、乡、村也逐级签定了禁烧责任状,各村庄、道路又都有具体管护人员。不难想象,如果所有这些措施都能有效发挥作用,制止焚烧秸秆应该并不困难——土地早已承包到户,由此很容易定位谁在焚烧,只需照章查处就是。看到这里,问题接踵而至,画蛇添足的“秸秆放倒证”到底能有什么用?
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思路,“秸秆放倒证”主要是用来防止农民割下秸秆进行焚烧的,但问题是,割下秸秆未必一定会焚烧,而不割秸秆也未必不能焚烧。既然只是为了制止焚烧秸秆,又何必去管农民以何种方式去收获玉米呢?更何况,这样的所谓《秸秆放倒证》原本就不具备太多的实际可操作性——农民不知道去哪里办证,又没有人主动上门服务,面对“不办证就受罚”的规定,农民只能躲躲藏藏地收获自己的丰收果实。有效的监督举措加上飘渺的办证管理,如此虚虚实实的结合除了能得到一种纸面上的“全面管理”之外,到底能起到多少实际的功效?而仅仅为了这样一种纸面繁荣,又将给农民带来多少本不该有的麻烦?
一说起办证,自然而然地使人联想起“办证经济”,面对“秸秆放倒证”,最现实的问题也就是,办理这样一个证件是否需要交费?如果办理“秸秆放倒证”最终也要农民掏腰包,毫无疑问将难逃外界“雁过拔毛”的谴责;而如果“秸秆放倒证”只是免费办理,办理这样一个原本并无大用的证件是否又将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由此看来,无论“秸秆放倒证”收费与否,当地主管部门始终都将面对外界的质疑。诚如法律界人士所言,成安县委县政府的这种做法已经超越职权,不过笔者更对当地决策者超越职权的动机感到好奇。曾有媒体报道,中国目前的各种证件多达2000多种,而其中究竟有多少是非办不可的,有多少是有关部门为了收取办证费用而刻意规定的,有多少证件收取的费用远远超出了一纸证件所应承载的价值,这些恐怕永远是个谜。谁能猜透,既难以操作又不起作用但却非办不可的“秸秆放倒证”里,到底掩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
正是由于“办证经济”拥有巨大的经济潜力,因此曾引来无数部门“竞折腰”,办证时代日益盛行的今天,“秸秆放倒证”不过是再次验证了其中的荒谬。凭证收割玉米,这样的闹剧怎么看都像是一幕黑色喜剧,但却很难使人能笑得出来,收获季节里,农民得到的并不只是丰收的喜悦,还有许多莫名的惆怅,此情此景,不由得使人联想起叶圣陶笔下的名篇《多收了三五斗》。相比决策者超越职权的做法而言,其真实的动机更值得追问,也更值得引起制度上的反思和问责,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荒诞的场面屡屡冲击人们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