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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不应简单“复辟”

(2006-09-14 22:55:50)
分类: 赵言赵语

暂住证不应简单“复辟”

赵志疆

9月13日,针对流动人口管理,郑州市政府初拟《郑州市暂住人口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将在9月30日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该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出,在郑州暂住3-30天的要进行暂住登记,居住30天以上的,要办“居住证明”,办理该证明要交工本费。(9月14日 大河报)

暂住证自从诞生之日起,就身兼管理与服务的双重功能。然而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暂住证的管理职能往往被畸形放大,而服务职能却得不到很好的体现,以至于成为限制外来人口的一道“枷锁”。因此,暂住证每每成为公众舆论抨击的对象。

郑州市警方认为,流动人口管理的漏洞,直接影响着省会的治安;另外,流动人口管理的漏洞还造成了无照经营、非法用工、黑诊所、黑作坊、黑职介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决定重启为暂住人口登记办证。

不难看出,警方提出恢复暂住证的理由是利于民警的日常管理,除此之外,并没有更多涉及如何加强服务职能之类的内容,这也使得此次恢复暂住证更像是一种简单的倒退。从取消暂住证后警方所面临的诸多实际困难来看,郑州市当初做出这样的决策显然有点过于草率。一方面,警方并没有找到更为有效的管理手段来替代暂住证;另一方面,对于取消暂住证后可能出现的困难,警方明显准备不足,以至于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予以弥补。

当初取消暂住证的消息曾经令无数人欣喜不已,认为这意味着管理理念的改变。但是从暂住证的迅速“卷土重来”来看,取消暂住证并没有真正标志着相关部门管理理念的改变,或者这种转变起码是打了折扣的。正因为如此,当警方在管理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困难之后,依然会不由自主地回到传统的“管理中心论”思维模式,凡事以方便自身管理为前提,而不是以加强服务、保障外来人口利益为目的。于是,也就会不惜损害自身形象而甘愿顶着舆论的压力将暂住证迎回。

此次恢复暂住证引起了舆论的普遍关注,我觉得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暂住证是否应该被恢复,而在于暂住证究竟应当在日常管理中扮演一种什么样的角色。

暂住证的存废争议暂且搁置,即使是恢复暂住证,也应当更多地着力于不断强化服务职能,以平衡其管理职能,从而真正使之成为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利益的良性制度,而不能只是简单地“复辟”。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在决策过程中朝令夕改所暴露出来的草率,也足以因为这一张小小的暂住证而引起必要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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