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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评比”还是“十假评比”

(2006-06-27 09:09:39)
分类: 赵言赵语

“十佳评比”还是“十假评比”

赵志疆

4月27日,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联合举行“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活动效仿“超女”评选模式,引入了手机(小灵通)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投票方式。一些干部群众反映,部分候选人为评上“十佳”,想方设法进行拉票活动,一些单位甚至动用公款用于投票活动。面对外界质疑,永州市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唐国玉强调:“我们评选‘十佳干警’目的是为了借这个机会宣传干警的优秀事迹,树立永州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而不是为了创收。” (6月26日 潇湘晨报)

在永州市57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占据80%,而绝大部分农民根本不知道评选“十佳干警”的事,如此算来能够进行投票的总人数只剩下100万左右。由于永州相当一部分县接收不到公共频道的节目,所以又要减去一半多的人数。在剩下的50万人中,除去小孩、老人和一些城镇贫困人口,最多还能剩下20万人。然而尽管距离投票截止日期6月28日还有12天,得票最多的一位干警所获选票已经高达170914票,这对于永州来说,不能不算是一个奇迹。在这样短的时间之内,产生如此庞大的一组数据,这本身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以这个结果作为最终评定的标准,显然有失公允。

“十佳干警”评比中的拉票贿票现象是肯定存在的,但是唐国玉主任却认为,“这是为了宣传候选人的事迹,扩大候选人影响,是正常的参选行为。” 为了拉拢选票,候选干警请客送礼,苦不堪言;为了不至于使本单位候选人落选而颜面无光,基层单位白白浪费大笔资金,怨声载道。然而主办方永州市政法委至今依然津津乐道于与“超女”做比较的票选方式。那么,“十佳干警”的评选果真可以混同于“超女”吗?

作为一档商业性娱乐节目,“超女”评比追求的是经济利益,其主办方也不止一次地发表声明,“超女”评比所看重的不是歌手的实力,而是人气。如果将这种评选模式生搬硬套于“十佳干警”评比,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评比“十佳干警”所看重的不是干警的工作成绩,而同样也是人气?如此一路比拼下去,最终决定“十佳”与否的恐怕就将是干警的关系网以及财富状况,如此由金钱堆砌而就的干警形象,如何能承受“十佳”这样的殊荣?

作为一种民主评比的尝试,短信投票并无不妥,但是有关部门不可因此而推卸自己的责任,更不能因此失去自己的判断。将短信投票结果当作评定“十佳干警”的唯一标准,看似民主之举却难逃懒政的嫌疑。干警日常工作开展的如何,作为主管部门自己首先应该心中有数,短信评议只能作为一项参考而不能成为唯一依据。当失范的短信投票逐渐成为干警内部自吹自擂、自娱自乐的舞台的时候,“十佳”评比已经俨然不折不扣的“十假”评比。这样一种“热热闹闹来投票,轰轰烈烈去作假”的荒唐世相,又谈何“树立永州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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