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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如何给“贪官检讨”评分?
赵志疆
12月31日,北京大学2006年重庆保送生、自主招生考试在求精中学开考,这是北京大学第一次在重庆设置考点选拔生源。两位考生走出考场嬉笑着议论起作文题《贪官检讨》,“让我们站在贪官的立场写一篇600~700字检讨书,真是有趣……”“我写得很幽默,让贪官说一些冠冕大话,我越写越想笑……”(2006年1月1日 重庆晨报)
与以往令考生头痛不已的考场作文不同,北大的这个《贪官检讨》作文题显然具有颇强的“娱乐性”,这从考生走出考场后的调侃之中就不难看出。不过,作为考查学生综合作文能力的一种手段,考场作文显然并不是为了“娱乐”考生的,那么,《贪官检讨》作文题的背后究竟掩藏着出题者的何等深意呢?
我想,北大教授之所以煞费苦心地给考生出这么一道考题,应该是为了提高考生反腐败的意识,这也符合当今社会全面反腐的整体背景。不过,即使是为了反腐败,那也应该是引导考生站在正义的立场上予以批判,而北大此次却要求考生站在腐败分子的立场上去写作,这种思路的本身显然就存在问题。
扭捏作态的忏悔检讨,对于贪官们来说也许算不得什么难事,但是对于那些毫无体会的考生们来说,如何真实地把握贪官心理实在是难于登天,他们又该如何代替他们去设身处地的“检讨”呢?也难怪考生们会“越写越想笑”。没有真实的贪官感受,缺少强烈的反腐败认同感,这样的考题注定将只能给考生带来“娱乐”,而起不到预期的反腐败目的,这不能不说是考题本身的一大败笔。
既然是考场作文,那就必然要有一个判分标准的问题,《贪官检讨》究竟应该如何来打分呢?按照“熟能生巧”的一般经验,越是经常作检讨的考生,其检讨的水平可能就会越高;而平时从来没有作过检讨的考生,或许根本就会感觉无处下笔。因此就会出现这样一种困境:如果仅从文章卷面来看,那些游刃有余、挥洒自如者很可能就是习惯于“检讨”的行家里手;而一筹莫展、摸不着门路的,恰恰又会是那些一贯老实本分从未染指“检讨”的考生。难道说,只有会写检讨的考生才能考上北大?
早就看惯了豪贪巨蠹“泪飞顿作倾盆雨”的种种丑态,贪官忏悔书似乎成为了庭审现场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这其中也不乏文采飞扬的“佳作”。但是所有这些真正的“贪官检讨”不仅不可能给人带来任何文字上的美感,而且只会增加人们对贪官扭捏作态之情的厌恶。如果仅仅是以检讨书的“写作”水平来衡量,这些有感而发的贪官无疑个个都是“高手”,设若他们能有资格去参加北大的这次考试,他们真的会因此而获得高分吗?
谁都知道贪官的检讨是靠不住的,而凭空想象着去代替贪官作出的检讨同样靠不住。考生们也知道贪官检讨的内容无非是一些“冠冕大话”,因此他们在“检讨”的过程中,也不过是在同样罗列堆积着这样毫无意义的“冠冕大话”,难道说一场考试的成败与否竟然要取决于考生对“冠冕大话”的掌握情况吗?纵观北大此次《贪官检讨》,“娱乐”有余而“考试”不足,而且也很难起到实际的教育意义,如此反腐噱头委实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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