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昨天多来米与谷歌的官司正式开庭了。
多来米起诉谷歌主要是两点:一是“网站的搜索牵引应该免费,每个合法网站都应该享受公司特遇,但谷歌违背公平、平等待遇原则,对多来米中文网不公平。当原告输入“多来米中文网”在被告谷歌网站上搜索时,显示网页约有7550000项符合多来米中文网的查询结果:第1-25项出现的全部是其他公司的网页,只有在搜索结果第26项才出现原告的网址,这对原告的网站造成了极大伤害。”二是由于谷歌的ICP牌照是借用的,所以应该退给他“无辜”收取的启动费,而且还应该把以前的所有收费都退给用户。
谷歌的ICP牌照昨天已经解决了,所以,以后不会发生第二点的类似情况了。至于“把以前的所有收费都退给用户”。估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这么做,或者这么认为。
至于第一点,个人觉得,网站是谷歌自己的,愿意怎么排完全是人家的自由,别人无权指手画脚。
多来米认为谷歌不公平,我觉得是惯性思维作祟。由于谷歌太普及了,所以多来米下意识的认为谷歌就应该公平,否则对不起广大网民。但是人家是公司,公司的作用就是赢利,谷歌拿自己的产品赚钱无可厚非。网民上谷歌是对它的认可,如果网民都认可你的网站,大可以直接上,不用谷歌搜索,多来米这么关注自己在谷歌的排名,一是认可谷歌的影响,二是认可自己网站还是需要谷歌帮助的。
所以,在这点上觉得多来米管的太宽了。打个比方,某人尿急,问附近住户哪里有厕所,住户告诉他说,我们平常都去那边的小饭馆上。某人去后,却被饭馆老板拒绝。某人大怒,遂以附近住户都去饭馆厕所为理由认为饭馆厕所应该是公共厕所,饭馆老板拒绝他属于行政不作为。殊不知,饭馆老板之所以让附近住户去他那里上厕所是因为这些住户经常光顾他的生意。
不过,多来米那50块的启动费,谷歌还是应该退的,毕竟没给人家办成事情,收钱也收的不理直气壮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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