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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版权官司有蹊跷:打假者原来是李鬼

(2007-07-18 15:19:49)
转载自网吧168
 
 07年7月18日,据中山市网吧协会公开声明:前段时间在广州掀起大规模网吧维权的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竟然是在未取得资格认证的情况下非法运营,同样其所推广的“中国网吧院线”业务,也同样没有法律保障,根本没有将各位业主送上法庭的资格。

http://www.w8168.com/up_files/fgjdshaguidagilu.jpg

中山市网吧协会声明全文如下:

七月一日中山市网吧协会筹委组下发的《关于网吧电影版权问题的风险提示》,现经市文化局及省文化厅核查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各项经营及版权文件后,确定该公司没有领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根椐《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中“国家对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实行许可制度”的规定,该公司还未取得合法的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资格;

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专门为此事向全省发出了《关于制止在网吧推广使用“中国网吧院线”业务》的文件,以保证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正常秩序,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益,避免给网吧用户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此提醒中山各网吧业主,在该公司未取得合法的互联网传播视听节目资格之前,先不必与该公司签定相关协议;并不要为该公司宣传推广“中国网吧院线”的业务。

事件延伸阅读:

2007年5月31日,网尚科技在长沙市对某网吧提出诉讼,称该网吧仅缴纳加盟费,未缴纳使用费,不能为消费者提供影视欣赏。而业主称网尚科技提供的是许可权。阅读链接:许可权变成初装费?加盟网吧院线有风险

对比阅读:《送来的东西您别高兴 试用芝麻酱用完才说要付钱

2007年6月22日,网尚科技又在广州发起诉讼:《广州百家网吧因下载放映综艺节目面临诉讼》

2007年6月25日,广州网吧协会为息事宁人,要求网吧自觉清楚盗版下载影视,《广州网吧协会要求网吧自觉清除盗版下载影视》

同日,网尚再次发出律师函,部分被诉业主选择了希望和解,和解的背后,应该是被迫加盟,《北京网尚再发律师函 42名业主希望和解》,不过不要忘记:交过加盟费还不能立即使用影视作品,因为网尚的版权作品,加盟费只是第一道门槛,播放还要缴纳使用费。

2007年7月1日: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发现“打假者”网尚科技也是“假货”,及时下发通知,避免网吧业主糊里糊涂和解交钱。

网吧168将进一步就此事进行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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