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大业》编剧王兴东谈王伊案胜诉意义
(2009-08-14 14: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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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东(《建国大业》《离开雷锋的日子》编剧 全国政协委员 中国电影文学协会主席)
王伊终于赢得了这场艰难的胜利,这是中国法制的胜利。从她写信给我向协会求助,我一得知情况心里就十分着急。
后来我在08年的二会上发言,重点提到了王伊的事情,赢得了三十四位政协委员的联名关注,并做了提案,要求国家广电总局和文化部:保护知识产权,对于拖欠稿费的剧目,暂缓放行。
这个提案虽然得到胡占凡局长等人的重视,但是总局最后还是以审内容而不管著作权为由,采取了回避的态度。
政府的不作为直接导致了恶人先告状,这样一来,王伊的境况更糟糕了,一审的结果是各打五十大板。
一审判决书对事实认定不清,法律使用不当,造成了很恶劣的社会影响。
王伊上诉到二审,审判长何暄和主审法官梁立君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仔细研究和校对了王伊创作的剧本和涉案剧的公开发行影像制品,以著作权法和合同法为基础,事实求是,依法办事,以法槌敲响了真理和正义之门。
这样的法官代表了法律的尊严,我代表中国数以万计的影视编剧和文字工作者,向这两位法官致敬!
从制片方要花十万雇凶杀人到王伊赢得的6万块钱稿酬,她勇敢的捍卫了自己的尊严,也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彰显了法律的公正。
这六万块,是知识分子产权应得的报酬。
当美国编剧们以罢工来争取自己的利益时,我们的中国编剧却在用这样理智的方式,通过法律,不得已通过这样漫长的诉讼过程来保护自己。
希望全社会坚持法律为矛,合同为盾,捍卫著作权法、合同法的尊严,保障剧作家的一切权利。
影视编剧维权之路艰辛而漫长,我相信我们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