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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京,义和团精神

(2009-04-29 14:04:18)

南京南京,欺世盗名,商业消费国耻的怪胎

四月,裸奔的季节

如果拉贝只救了一个中国人

 

艺术家们其实是有权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DI从事他们的艺术创作,表达他们的艺术思想,中国的电影导演们也同样有这样的权力,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可以把他们自己的意识强加于人,他们更没有权力在表达他们的意识的同时进行道德绑架。而对一种艺术个人或者艺术小集体的意识的过度解读和过度夸大,任何人都有权力予以拒绝与不合作,更不用谈去拒绝那些通过道德绑架来谋取私利的行为与举动。可是,《南京,南京》的创作者们在拼命DI强调着他的个人意识,《南京,南京》的制片者们在拼命DI叫嚣着“爱国主义”的集体意志,《南京,南京》的拥护者们在拼命DI攻击和辱骂着持不同意见者。。。这种种现象融合到了一起,就恰好造就了在中国,有了《南京,南京》这么一个“商业消费着国耻”的怪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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