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有一很普通的定义,就是那些大家都知道的,但也最容易被忘掉的知识。
据说伟大的哲学家罗素回顾往事时,说我其实一辈子都在讲常识,而沿续罗素爵士的当代八卦专栏作家那天天要写的一千或者八百字,其实讲来讲去的也都是常识.
常识被人忽略,原因无它,因为常识都是一些很无趣很简单的东西,又旧又过时,而人类又是这样一种记吃不记打的动物——比如最简单的一条感情常识:
不要爱上过于戏剧化的人.
当年我的闺蜜ELLE有个正牌男友是广州本地人,正谈婚论嫁之际,一个离过婚的东北帅哥出现了,那一个叫浪漫,闺蜜说想去海边,晚上帅哥就带她到了小梅沙,一会电台情歌示爱,一会叫齐一帮朋友在楼下点蜡烛,点的字是ILOVEYOUELLE,花样百出,大家都说ELLE好幸福喔,像看韩国电视剧——正当ELLE在两男之间游疑不定之际,东北帅哥突然为情自杀,在医院急了三天才脱离危险,足足躺了一个月才出院——EIIE感动了,舍淡淡然的广州男而取轰烈烈的东北哥。
“这是我这辈子最错的选择”,ELLE现在说,婚后不过三年,东北帅哥突然提出要离婚,一查之下,原来东北帅哥居然和ELLE最好的朋友勾搭上了,而且就在她眼皮子底下,那时他们一伙人常去清水居打牌,打着打着,有夫之妇和有妇之夫就打到床上去了,那时《色戒》正上映,大约有了电影的鼓励,帅哥随即也把离婚事件也演绎得惊天动地,一会如神兵天降,突然走楼梯口转出来,挡住准前妻的去路,你速速答应离婚,财产全部归我;一会儿深夜电话阴阴地通知:我已查到你与你办公室某某有染,现在坦白,我还可原谅……当年,他给过她多少惊喜,现在就给了她多少惊魂,真是一报还一报。
常识是:太过戏剧化的人,自觉不自觉地,都活在一种臆想中,把自己当成了人生的男主角,习惯了凡事峰回路转,时时要制造高潮,像梁闰生一样“下了台兴奋得松弛不下来……像酒后的凉风一样醉人。”他希望舞台的聚光灯每时每刻都打在他身上,如果不,那么他就制造,什么最容易制造呢?事业大约是最难的,感情事件则最容易——无非是当回奸夫而已。他就这样兴高采烈全情投入地一部一部玩下去,平凡人等,谁能陪他这么玩儿?累不死他自己,旁边的女人早晚也得累死,所以要不停换人——这是他一次又一次离奇婚变的终极原因。
有着强烈戏剧DNA的男人多半觉得爱的痛苦是一种幸福,和他们恋爱可能很刺激,但千万别和他们结婚,万一结了,宜及早认清,速离为上。
还有一条常识是:一出戏最长只有两个小时,两个小时铭心刻骨的痛苦可能是一种幸福,
可是人生长达五六十年,五六十年的痛苦还会是一种幸福么?
原载于叶姐姐的盛大文学,起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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